我今年毕业,今天和私立培训学校签了2年的合同,说未满两年辞职要赔偿培训违约金2000元,我试用期只有底薪600,正式聘用也不高,而且自己也不打算常留,所以打算在试用期内辞职,那这样我要赔偿培训费和培训违约金吗?请出示法律依据,能附案例更好,在线等如果过了试用期,想辞职,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培训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那我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和招录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