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回收的问题。。

大家好,我是名大三的学生,再中医药院校就读,以后向自己创业,主要做药品回收的事宜。有些问题,现在详情资深的前辈们解答一下。
1 药厂怎么处理回收的药品呢???
2做这个项目需要哪些政府部门的支持呢??
3医院时怎么处理过期药物的呢??
4,怎么样鉴别回收药物的真伪呢?
5,国外事怎么做这个项目的??
6,国内是不是已经有做这个项目的成功先例。?
7做这个项目需要多少资金???又有多少钱利润可以赚?
8,药品回收的时候,使用金钱回收的方式好,还是依旧换新的方式好??)
据《生命时报》报道:日本每月有专人上门收药。日本人对常备药非常重视,不仅每个家庭都会配置,企业也会为职工准备常用药箱。企业会事先准备好一个装有各种常备药物的药箱,然后让推销员走家串户去推销。不过,推销员不是把整个药箱卖掉就算完事,而是先将其免费放在客户家中,以后会每月登门拜访一次。一方面,如果他们发现药箱里的药物被服用了,会按照服用的数量收取药费;另一方面,这些推销员也会牢牢记住药品的有效日期,一旦发现药品过期,就会及时将其拿走处理掉,再补充上新的同类药品。

英国随便乱扔药品会被记大过。一直以来,英国对药品的监管都非常严格,一般家庭很少会有“库存药”。过期药品一定要放进一个标有“过期药品”的垃圾袋,而且对玻璃瓶包装的和塑料包装的也要进行区分。过期药一定要分类处理,否则会被记上“不良记录”,和交通违章一样,影响到个人的诚信度。

德国统一焚烧过期药。药店是德国处理过期药的主要部门。在德国各大药店,都摆放着如何处理过期药品的宣传册,有义务免费回收居民手中的过期药,并进行集中销毁。因此,环保部门建议,一般人只要将过期药品交给附近的药店即可。不过,为了便于药店识别其危害性,最好将说明书和包装也同时送交药店。

对过期药“再利用”是违法的行为,德国药店通常不会做这种实际上无利可图的事情。因此,过期药被收上来后,药店会将其交给垃圾回收部门做高温焚烧处理,同时向垃圾处理部门支付费用。这样可以防止药物散落、污染环境。另外,通过这种专业、集中的处理,可以防止药品不慎落入孩子手中。
(我个人认为,用钱换比较好,可是要用多少钱呢?)
339056197这是我的QQ,有什么建议,请您和我直接联系,不胜感激。
阿弥陀佛!!

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期机制的提案

改革三十载我国经济总量实现飞跃发展,同时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医疗条件显著提高,人们在吃饱穿暖住好的前提下更加注重身体健康。因此,现在大多数家庭都备有小药箱,存放一些常用药瓶,用起来方便快捷。

据一项社会调查显示,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82.8%的家庭都没有定期清理药品的习惯,而90%以上的家庭都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不同于一般日用品,它既可以治病,也可以致病。如果过期药品不及时清理或随意丢弃,就会成为“小炸弹”,由此导致诸多新的问题。其一家庭过期药品没有合适出路,经常会成为不法药贩收购的对象,经加工后改头换面再次流入广大农村、小型私立医疗机构、城市低收入群体等销售渠道,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可怕后果;其二不少有毒药品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严重化学污染,甚至可能引发大面积中毒事件。目前家庭过期药品业已成为群众用药安全的一大隐患和药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

据笔者亲身经历,今年八、九月份长春市某药店搞了一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我们暂不考虑其商业用意如何,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活动确实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反响很好。另据河南报业网报道,广州白云山中药厂在郑州等地开始对过期药品实施回收,标志着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期机制在河南省启动。上述现象的出现,不实为建立药品回收机制的一种有益尝试。

我认为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期机制,对于保证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很有必要的。为此我建议:

一、政府应针对药品回收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得药品回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明确药品回收的主体是政府主管部门,药品制造企业和药品销售企业是链条,即实施主体。协调卫生、环保、药监等部门严格履行药品回收后的处理程序,避免药品的二次污染,同时加大对非法收购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根源上杜绝非法小药厂的源头。药品是关乎人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必须严格管理、杜绝纰漏。

二、政府加大对过期药品危害性的宣传,循循善诱的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树立废旧药品回收的理念。药监部门、社区医院和药店要加强普及医药知识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真正了解正确使用药品的知识,处理储存药品的方法,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还要让群众对过期药品的毒副作用、使用危害性有充分的认识。用一种更有亲和力、号召力的方式,制作电视宣传短片,通过公益广告的形式在政府主流媒体上循环播放。

三、有效协调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利益,实现科学决策、多方共赢的局面。可以由政府倡导、群众选定的方式,确定一些规模较大,在群众中信誉度高的药店建立药品回收点,定期、定点、定时进行回收,推动药品回收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药品回收时,一方面在回收价格上要让群众有所受益,另外对于一些价格昂贵尚未过期的药品,药监部门可以将其收回,重新投入药品市场更好的服务于低收入群体;另一方面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的角度上,政府财政应对回收药品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充分调动药品企业的积极性。事实上回收过期药品不仅对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有好处,而且通过年终回收药品统计研究,可为来年生产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同时建立严格的药品回收登记制度,做到回收的药品件件有登记,对回收药品的品名、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地址和电话进行登记,以便于药监部门追踪确认。明确规定对违反回收程序、错误处置药品的行为,对弄虚作假不当得利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蔡国铭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期机制的提案》(第119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提的很好,问题很客观,建议的措施也很具体和深入,对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主办单位,省药监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责成药品市场监督处进行专项办理。在与您沟通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5月13日,我局臧友维副局长向您进行了面复,得到了您的充分肯定和赞同。现具体答复如下: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问题一直是我局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在几年来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计划》中,我局都把打击非法回收药品专项列为一项整治重点,其中也包括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倡导和监督下,一些知名医药企业开展了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为使这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我局也在积极研究建立家庭过期药品的长效机制。据我局调查,目前全国尚无省份出台这方面的政府规章,只有海口、福州、常州、台州、锦州等市级药监部门以文件形式出台了《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回收过期药品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实施,准备出台相关政策。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做出规定,要建立地方性法规没有上位法依据。我局认为当前我省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应以出台规范性文件为宜。为此,我局起草了《吉林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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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9
浙江省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2005年开始,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现就3年来的工作进行简要分析。

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05年起,分期制作了过期药品回收箱36只,开展了“过期药品回收箱进农村”和“过期药品回收箱进社区”活动,3年来共回收药品3400多种次,标值5200余元。

前不久,对15个镇乡、街道和19个城市社区的34个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了走访,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设置在镇乡、街道的药品回收点,有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内没有过期药品,有的回收箱内是一些废纸、烟蒂、餐巾纸、一次性茶杯等生活垃圾,有一个过期药品回收箱被镇政府改成了意见箱,有的将过期药品回收箱和杂物一起堆在角落里,有的放在办公室。相对而言,城市社区的情况要比镇乡、街道好一些,回收箱都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通过走访调查、现场查看以及与药品监督协管员、药品监督信息员和群众进行交谈,就存在问题归纳如下。

一、回收箱设置欠合理。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农村设置的15只过期药品回收箱全部设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内,因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机构,而广大群众无特殊的事情基本上不会去政府机构,所以出现了过期药品回收箱里很少有过期药的尴尬现象。相比之下,该局在19个城市社区设置的药品回收箱由于设置的地点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将过期药品放入回收箱,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因此,过期药品回收箱设置在什么样的地点,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通过调查获悉,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委会和药店,是能够被多数群众认可的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理想地点。

二、日常管理不到位。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前期曾委托乡镇、街道的药品监督协管员和城市社区的药品监督信息员负责过期药品回收箱的日常管理,由于药品监督协管员和药品监督信息员都是无偿在做此项工作,因而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药品监督协管员和药品监督信息员的工作发生变动的情况较多,使得不少地方的回收箱无人管理。

三、群众参与不够积极。3年来,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次派人到回收点收集过期药品,每次回收的药品数量都很有限。2005年10月,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康恩贝大药房举办“回收过期药品赠购药券”活动,群众用100元的过期药品可以换取5元的购药券,一周时间里共回收过期药品2867种次,标值达到7000多元,与该局设置的36只过期药品回收箱所回收的数量形成鲜明对比。这说明,群众对无偿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不高。

四、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尽管过期药品回收是一件好事,但成果并不明显,社会反响也不热烈,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宣传不够深入,宣传手段仅限于定点开展咨询服务,没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开展长期、广泛的宣传。笔者通过了解发现,群众的用药知识相当缺乏,安全用药意识比较淡薄,对过期药品的危害也不太了解,而且多数群众不知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点。由于不了解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正规渠道,绝大多数家庭都是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一并丢弃,他们不了解乱扔过期药品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等危害。

做好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建议

一、合理设置药品回收点。对设置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适当调整,设置地点应选择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药店,方便群众去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或去药店买药时将过期药品放到回收箱内。

二、采取经济手段给予支持。回收过期药品是关系老百姓安全用药和环境保护的大事,政府应该将此项工作列入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给予必要投入,在回收过期药品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各种途径,全方位宣传药品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认识,并且要动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参于宣传,还要鼓励药品监督协管员和药品监督信息员定期进行宣传。此外,还要利用农村和社区的黑板报、墙报进行宣传,使群众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自觉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站。

四、加强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过期药品登记制度,由各回收点对药品的品名、数量、批号进行登记,同时要建立统一销毁制度。还要对每个回收点确定负责人,给予适当的劳动补贴或奖励。另外,建议对《药品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或由政府制定相关规定,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对于过期药品回收产生的费用,可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过期药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补贴,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药品回收业务,推动药品回收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第2个回答  2009-06-06
目前中国国内的过期药品都是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因为药品过了有效期后,不稳定性增加,所以会有药效改变、副作用增大等等发生,所以不能回收的,甚至还有的药品在有效期后,因为发生化学变化,药品中部分成分就变了,所以根本不能回收利用的。
第3个回答  2009-06-09
好像国内对于效期药品是不能回收的,一般医院,门诊过期的药品全部消毁,就是把药品全部破坏(药盒折碎、破璃瓶的打碎等),当垃圾处理扔掉或由医疗垃圾车送出去。反正药监局要是来医院药房或药店检查是不能看到过期药品的。否则要处罚。而且药厂也不会回收除非是出了问题的厂家才会回收市面的的产品,一般只要是销出去了就不回收了还管它效不效期呢。
第4个回答  2009-06-16
我同意这个观点:请慎重考虑!
目前中国国内的过期药品都是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因为药品过了有效期后,不稳定性增加,所以会有药效改变、副作用增大等等发生,所以不能回收的,甚至还有的药品在有效期后,因为发生化学变化,药品中部分成分就变了,所以根本不能回收利用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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