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我外祖父昨天不幸去世,医院诊断为心肌梗死。心肌梗死梗死是一个迅速的疾病,我们对此也了解,但另我们感到不解的是:他一直身体非常硬朗,心脏也从未有过疾病,几乎没有去过医院,可昨天在医院中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去世了,我们怀疑是医院治疗不当导致的。
他是昨天下午6点多觉得胸部不适,但精神还很好走路去的医院,8点多住进医院,精神仍然很好,胸部不适也消失,听说自己要住院还说“我这是小病大治”,晚10点多医生说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以趋于正常,病人还要水要食,精神很好,觉也不睡,还和医生说话(这都是医生说的)我们都松了一口气,不料12点多医生突然说呼吸没有了但心跳尚有,之后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认为医生的治疗方案失误:医生说病人年龄大(82岁),为防止脑出血等意外情况发生,使用弱一些的药物治疗,仅使用了肝素和血小板抗凝药物,之后询问其治疗方案时,回答十分含糊,避而不谈,所以我们对于详细的治疗方案也不是很清楚,病人在重症监护病房,我们也不能进去也没有看到。而且,心肌梗死的病人是不是应该出现首先呼吸停止(但心跳尚有)?是不是应该首先心跳停止然后呼吸停止或心跳呼吸一起停止才对?这里面是不是大夫用药不当导致的?
我们认为医生的治疗方案失误:当医生发现病人呼吸停止时,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而是还慢条斯理的出来找我们谈话、说要气管插管让我们签字、而且直接说希望很渺茫(此时尚未抢救),即时心跳呼吸停止后抢救还需要持续半小时,怎么能直接就说没有希望了呢?是不是就没准备好好抢救?在我们谈话之后有过了几分钟才见一医生(戴蓝帽子蓝口罩)迈着八字步提个手提箱进入重症病房(估计此人便是负责气管插管的病人),此时已经过去8分多钟了!难道气管插管的医生刚刚开始来抢救?!之后询问医生他们的回答是:当时我们没有管,才叫人把管送上来。一个抢救病人抢救生命的地方居然缺少医疗器材,简直不可想象!抢救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间,我们家属执意要进去看才让我们进去,可当我们进去看的时候,居然惊呆了,丝毫没有一个抢救的场景,病人的病床前围着一圈护士,可个个都如木头一般,只是看着,只有病人胸上边一个桶状的装置在“当、当……”地砸着胸部(估计是心脏起搏器吧),就这么一直砸着,我们的主治大夫居然在圈外面带着,也什么都没做。而出来和我们满条斯里谈话的居然是个“主任”!这说明她也没有参与抢救。然后我们被赶出来,这个“主任”随后有跟我们出来慢条斯理地谈话,依然不参与抢救,我们问她,主治抢救的医生是哪位时,她说“我们一线二线大夫都在……”,而就是说不出一个张三李四的大夫在抢救,是不是根本没有负责抢救的主治大夫?!而她说的都是希望很渺茫之类的话,我们只好告诉她再进最后一线希望吧,她进去了,就这样我们在外面听着“当、当……”的响声,又过了10分钟,就宣布超过半小时,让我们进去签字撤掉呼吸机和起搏器,这次进去发现就连病床周围一圈的护士也都不见了,只有起搏器在那里,一位身强力壮被称为“铁老头”的人,一位走着来的医院,2个小时前还精神焕发要水要食,各项生命指标平稳的人就这么在医院里,在医生和护士的抢救下,离开了我们!
请大家帮我们出出主意,死者不能复活,但究竟是什么原因死亡的,还应该还死者一个瞑目!我们找院方协商院方肯定早就准备了一堆托词,治疗和抢救过程中不让我们进去,我们也拿不到直接的证据,如果打官司的话,这官司打的赢吗?
另外提醒大家,我们去的医院是天津的武警医院,提醒大家有病千万别去这样的医院
希望回答者有医学或者法律上的依据,我将追加100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