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23
按道理说,如果是国家考试,如四六级,考研,作弊的话开出学籍不过分;如果是校内考试,校方在对学生处分的时候,应参照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和学生反悔态度予以适当处罚。你可以仔细翻阅一下你弟弟学校的校规,看校规是不是命令规定学生作弊无论情节严重与否一律开除学籍。毕竟各个学校规定不同,也要看当时考试是否是大考,正式考,正处在什么时期。比如有一次我们学校期末考,抓住一个作弊的学生,本来教务处是给的“严重警告”处分,结果一个很厉害的政府领导正好到我们学校参观,对处分很不满意,觉得太轻,给那个学生当场开除了。
毕竟大学已经超出义务教育范围,初中或初中以下学生不能开除学籍,但高中以后,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学籍了。还是咨询一下专业法律顾问吧。个人觉得学校的做法过分了。
第2个回答 2009-06-23
在看了heyansir这位首席执行官的回答后我对你的问题的回答有了一点想法,我想谈谈个人的观点。
就学校而言,是一个教育机构,是给予人知识的地方,作为一个给予人生能产生问题再解决问题的地方,那么就应该给予犯错的人一个改正的机会吧!
再者我也想请大家来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一种行为的滋生是否有它的必然性与逼迫性呢?在目前大学的教育制度当中是否存在一种弊端,使得一些学生不得不做这种铤而走险的决定。难道就真的是完全责怪其的懒惰和不负责任吗?
那么整个社会的状况呢?大环境影响小环境,小环境影响人的作为。
你们是不是觉得这样将其开除了就能够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更本矛盾,其实用处一点都不大。
再者,我再说个也许大家都深知的社会现实,也许被开除的就是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关系的学生,那些家长有些能力的学生会被真的开除吗?
你所说的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其实我认为效果不会很大。因为学校对于这个方面还是有自主决定的权利,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来对抗。
第3个回答 2009-06-24
这个要看你学校的规定了。 如果你是在风口浪尖上,顶风作弊,那真的没办法。 应为这个时候正是上面查的紧,学校需要 有交代。
法院认为,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后,并未将决定送达,也没有告诉学生申辩、申诉权,更没有将处分送报有关部门备案,属行政程序违法;另外,学校制定的校规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学校据此作出的处分明显过重,显失公正。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6-23
你弟弟在什么学校,好像一般考试作弊都是记过处分的,毕业的时候根据表现可以撤销处分。即使校规是这样也是不合理的,可以去学校教务处详细了解下,现在开除已经下了书面文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