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去年年前与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当时还没有毕业),协议到期日为今年6月30号,其中对于提前离职的规定是“要提前15日递交申请,否则赔付违约金”,而且我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现在我想提出离职,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才行,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我直接走人,会不会对以后的履历记录有影响?直接走人需要支持违约金吗?由于我的上司出差,我的离职申请是通过邮箱发过去的,并没有书面申请,这样算不算正式离职申请?
谢谢各位的关注!但是现在离我的协议期满也没有几天的时间了,如果我在协议期满之日离开,应该就不算违犯协议规定了吧?
当你想离职时,是否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报告?离职需要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