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了三个月工资没给,现在公司尚未倒闭,但说公司现在没钱,以后有钱了会给

我们公司一直拖着不发工资,现在三个月了 我已经离职了,离职的时候离职单上写了欠了多少工资没发,总经理 财务也签字了 没有盖公章,我进行了拍照。公司说是现在没钱,等以后有钱了会给,但看公司效益并不是很好,所以钱肯定还会一直拖,而且还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公司注册资金1000w,但是应该现在没有出资够,现在公司四五十个人都没有发,我已经离职了,这个工资还有希望能要回来吗,仲裁的时间要多久,离职多久还具有仲裁时效,感谢您的回答,非常感谢。

劳动仲裁案件审理需要45天,仲裁时效是1年之日。
但是,拖欠工资案件应当由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单纯拖欠工资案件。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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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3
三个月那太长时间了吧追问

是欠我三个月工资,我是刚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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