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使用
1、常住户人口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例如乘坐火车(而且部分站点可以不取车票刷身份证进站乘车),飞机。乘坐跨市长途汽车实名制 ,以及寄递快递邮件物品 。
二、特殊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遇有下列情形时,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经出示执法证件可查验居民身份证:
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我国身份证的由来
1984年5月7日,《北京日报》1版刊发消息《我国将逐步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文中说,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除未满16周岁者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这一制度的相关规定来自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国务院指出,实行这一制度,是我国现行户口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1984年,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答记者问时解释,那个年代,包括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在内,很多国家都实行了身份证制度。
我国用作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已有工作证、户口本等,但工作证、介绍信种类繁杂,既没有统一格式,也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一般法律效力,还容易伪造、顶替,被不守法分子利用。
至于户口本,一户一本,只能在当地使用,携带很不方便,也不利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了方便群众、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需要统一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居民身份证件。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颁布,我国开始正式推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居民身份证的由来
乘坐火车、高铁、动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时需要身份证;
参加考试,办理准考证号时需要身份证;
酒店办理入住手续需要身份证;
部分公园购票时需要出示身份证;
办理签证、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
就业入职时需要身份证;
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公证业务时要身份证
以上只是列举,生活中,在证明身份的时候都需要用到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是十分重要的,应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