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应届毕业生,距离毕业还有7个月,目前与一家国企签了三方和Offer,近期找工作,还有另一家互联网公司给了我offer,offer上说
明需要在11.26之前将本人签字的offer与三方邮寄过去,我向HR咨询过,我的三方不在手中,HR说让我写一个说明附带在本人签字的新offer
中,说明中注明为何无法提供三方,以及最迟何时能提供三方。以上是概况,我有四个问题,
1、如果我按照HR的要求将签字的新offer邮寄过去后,我不去
这家新公司,我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offer中有约定违约金为一个月的工资)
2、这份offer是否具有法律效力?HR在QQ上的聊天记录做出的承诺是
否具有法律效力?
3、我应在何时与旧单位违约?如何保证与旧单位违约后能顺利签约新单位?
4、老师说,可以自己起草一份打印版的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与义
务,这份合同我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