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上海昌硕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想辞职,因为很多地方不合适,但我们领导说公司严打拿反费,一切离职不批,我们去员工服务中心离职他也会提前给我们改三天旷工算自离,不让我们拿到工资,让我们白干,我想问我们通过员工服务中心递的辞职单真的没用吗?他这样做算不算违法?公司允许的话是否合法?公司规定提前三天辞职,我是提前六天辞的,也想问问,是不是他那样做,派遣公司就不会发工资给我们?劳动法及中国法律在这种状况下保护谁?
劳动合同,识别卡,工作服,工资卡等东西都有,不排除只是组长威胁吓唬我们不让我们离职,打着公司严打拿反费的幌子,如果直接通过员工服务中心离职可以成功吗?他说的给我们改自离有可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