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如题所述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1. 股东会地位: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的非常设性机构。对外不代表公司,对内不执行业务。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及决定其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预决算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清算等作出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向外转让出资作出决定权已去除。股东会表决及议事规则可由公司章程规定,未规定的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提前15天通知股东,但章程规定或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定期的股东会按章程规定,临时的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不设监事会则监事)提议召开。
2. 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地位:作为业务执行机构,决定公司一般经营事务,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对股东大会负责。产生组成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3—13人,每届不得超过3年,可连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职权包括股东会的召集权、业务执行权、决定权、提案权。会议程序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对公司具有谨慎与忠实义务。
3. 监事会、监事地位:作为日常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产生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不得低于1/3)组成。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权、对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监督、提出罢免建议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召集主持时)权、向股东会提案权、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权、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监事会活动经费由公司承担。
4. 工会及党组织:股东有权组建工会。职权维护职工权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义务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参与保险、培训职工,依党章规定设立党组织。
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股东大会地位:公司的权利机构,不是常设机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选举权可据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的召开定期的每年一次,临时性的发生法定的情况之一可有2个月内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时间、发行无记名股票通知时间变短分别20、30日。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者,可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提案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地位:常设决策权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负责经营管理。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5—19人。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同,会议召开每年至少召开2次,过半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1/10以上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可提议召开。董事对公司具有谨慎与忠实义务。
3. 监事会地位与作用:监督董事会及董事业务执行。组成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不少1/3)组成。职权由法定职权、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授予。主要是财务监督权、职务监督权、不当行为阻止权、提议召开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权。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
股份制发展给人们提出的问题及解决
1. 如何解决代理成本问题: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一方在公司股东无力也无动机监督企业经营,专门的经营者进行管理,但由于利益冲突,产生代理成本。科学分配权利并形成有效的制衡。
2. 如何解决合理的股权结构问题。
3. 如何在董事会中心主义下解决股东大会的地位与作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制衡,股东对董事制衡,一是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二是通过投票选举制度对董事会控制,具体包括代理投票争夺、累积投票制、小股东的派生诉权、强调董事义务、董事成员之间相互监督。
4. 如何解决管理人内部控制问题。
5. 如何建立的效的经营者激励制度:起源于美国的做法,管理层融资收购,即公司的管理者收购其任职的公司,从而对其控制,实现经营者和所有者合而为一。
6. 如何使监事会的地位不至于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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