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户口所在地怎么办理离婚

如题所述

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方式:
1、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不会受理,要回户籍所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2、如果两人在外地生活一年以上,则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法院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准备的证据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协议离婚不在户口所在地的,当事人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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