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或者法律专业朋友 如果公司合同标注的基本工资和实际基本工资不符 且相差巨大 是否合法?

因为员工基本文化不高 在签署合同时并没有在意1800元的基本工资 但实际上基本工资是4300元 且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一式两份给员工一份 这种情况是否涉嫌欺诈 无效合同 可否自行要求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赔偿?

如果实际基本工资比合同标注的基本工资高,可能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所以,在合同里面约定了较低的工资标准。另外一种是实际基本工资比合同标注的基本工资低,有可能用人单位在克扣你工资,所以,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根据问题所说,如果你的实际工资标准远远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有可能是用人单位在克扣或者拖欠你工资,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另外,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约定,劳动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等的缴费标准都是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缴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纳比例也专门做了约定,英雌,用过实际工资远远高于用人单位合同里面标准的基本工资,那就有可能用人单位有可能在逃避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属于未足额缴纳保险费的情形,以上,两种情形都是不合法的,建议留存好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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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0

如果情况属实,公司确实不合法,人品不好的老板还是赶紧考虑离职吧,如果手里有证据,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08-20
劳动合同中签署的工资标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文化素质不高不是抗辩的正当理由。再者,劳动合同中仅约定的基本工资1800,除基本工资外一般工资构成还可以有绩效工资、岗位补贴、津贴、年终奖等综合构成,实发工资可以与合同工资不符合,不属于违法情形,以实发工资确定工资标准。
第3个回答  2021-08-20
完全合法,只要合同写的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没辙了。因为合同没约定其他的,老板想给就给不给也没辙。告也不立案。
第4个回答  2021-08-20
请教律师和法律专业的朋友,如果公司合同标注的工基本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且相差巨大是否合法的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这个应该按照公司的劳动合同来的基本工作实际相差很大,这个肯定是违法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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