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户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价值相当于补偿金部分的新建房屋,免征契税。按照国家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一)回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缴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缴纳;
(二)超值部分,按买卖缴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三)产权登记费,按套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