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想要激励老员工,如何进行分红股分配

如题所述

分红权激励依据的是员工的人力资本贡献,这就需要核定人力资本贡献比例。首先,要明确企业的利润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

例如A公司2017年净利润1000万元,物质资本占40%为400万元;人力资本占60%为600万元。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贡献比要根据具体企业而设定。其次,在明确了人力资本的总贡献值后,需要进一步明确企业中每一个人的占比。

这里需要指出,在衡量每一个员工的人力资本数额时,全职在企业任职的老板也要统计在内。实际上老板是人力资本最多的人,老板即是物质资本投入者,也是人力资本投入者。

老板之外的员工不是都有很多人力资本的,很多员工没有多少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多少不是主观臆测,而是靠业绩考核考量出来的。

只要把每个员工的绩效考核做好了,就可以向每一个员工分配相应的红利。仍以上例说明,A公司2017年人力资本应分红600万元。

共有20名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总分超过80分,由该20名员工分享此600万红利。20名员工个人考核总分1200分,技术经理张刚个人考核分120分,张刚应分:120÷1200×600=60万元。

利用上述分配思路,无论企业有多少员工,也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员工,都可用,而且公平合理。这就是动态分红权激励制度。

扩展资料

退出机制

1、职务变动

以职务调整之日为原岗位在职分红股截至日停止计算原岗位分红,新任职岗位起始日确定股份数量开始计算分红。

2、辞退

取消在职分红激励资格,当年分红及未发放部分取消。

3、因公殉职

取消在职分红激励资格,以殉职时间为截止日计算并支付当年分红,一次性发放未发放分红给其指定继承人。

4、丧失行为能力

取消在职分红激励资格,取消当年分红,一次性发放未发放分红。

5、退休

取消在职分红激励资格,以退休日期为截止日计算并支付当年分红,一次性发放未发放分红。

6、死亡

取消在职分红激励资格,以死亡日期为截止日计算并支付当年分红,一次性发放未发放分红。

7、刑事处罚

取消在职分红激励资格,取消当年分红及未发放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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