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的执行流程是:
1、等上诉期,通常民事判决会有十五天的上诉期,民刑事判决会有十天的上诉、抗诉期,在此期间无论是哪 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抗诉。若无上诉及抗诉情况,判决书生效;
2、第一审程序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检察院有上诉、抗诉情况,案件会进入二审程序,二审裁定下来之后,裁定立即生效;
3、判决生效后,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4、履行期之后,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三十一条 【上诉的方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