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门当户对”,不仅是指夫妻之间的原生家庭经济条件相当,更是指夫妻两人能够在婚姻生活中有一种默契的相处模式。
“门当户对”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里,曾是左右婚配的一条重要准则。婚姻的门第观念在
西周时已经出现。从先秦到唐代以前,婚姻讲究血统门第观念与阶级门第观念,但在魏晋南北朝时,特别讲究的是血统门第观念。唐代以后,门第观念主要表现为所处家庭家族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阶级门第观念。
西周时期的齐僖公曾经想把女儿嫁给郑国太子忽,郑国再三推辞不敢接受,问其缘故,太子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
齐国大,郑国小,固不接受。这反映了当时的婚姻的门第观念。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
曹魏推行“
九品中正制”,按门第选才任官,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庶族”的局面,由此而对婚俗也产生了极大影响,使婚姻的门第观念达到了极盛时期。
名门大姓为了保住其显贵门第,不与庶族通婚,只在名门大姓中互相为婚,形成了门阀婚姻。血统与姻缘相结合形成了巨大的宗法官僚势力。这时缔结婚姻特别重视的是“血统”门第观念。在南朝,随
东晋政权渡江的“侨姓”王、谢、袁、萧与本地的顾、陆、朱、张等家族是著名的豪门大姓;在北朝形成以崔、卢、李、郑为首的豪门大姓。在这些名门贵族的门阀婚姻中,一般都是名门大姓世代联姻,像南朝王、谢两家连续通婚联姻十余代,虽属近亲联姻,却人才辈出。北朝崔、卢、李、郑几个大姓也是相互为婚,为了维护其名门大姓的高贵血统,决不与庶族寒门缔结姻缘。若非名门望族出身,即使身居高位,家富百万,也难以与名门大姓攀亲。于是便形成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就连皇族之贵,帝王之尊,也以与名门大姓攀亲为荣。
《南史》记载许多公主都是下嫁王、谢、袁、张等大姓豪门的公子哥儿。相反,大姓中的有些人自认为血统高贵,并不把皇族女儿金枝玉叶放在眼里。如《梁书·王峻传》记载王峻之子王琮为国子生时,娶梁始兴王的女儿为妻。由于王琮学习很笨,为其他学生所嗤笑,皇帝下令让其离婚。梁始兴王还向亲家王峻抱歉地解释说:“此自上意,仆极不愿如此。”谁知王峻并不买皇族的账,立即声明他的祖上和外公家都是名门,“亦不借殿下姻媾为门户”。用不着与皇族联姻,我的门第已经够高了。
名门大姓的士族自视血统高贵,不肯与庶族通婚,而一些没有名望的庶族也自视甚卑,把与高门大姓攀亲视为无上光荣,往往不惜多纳聘金,采用各种手段与名门士族攀亲。像《北史·封述传》记载封述为儿子娶名门李氏之女,不惜钱财,及至儿媳过门,还欠大量聘礼,封述打碎神像赌咒发誓要还清聘金之数。封迷的另一个儿子因娶名门卢氏女,送聘金骡马已经很多,又送土地古玩。对方仍嫌不足,以至诉讼公堂。可以说为了达到娶名门士族女,不惜倾家荡产的地步。一些出身庶族的大官僚,即使能娶到名门士族罪犯的妻女,也要引以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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