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如题所述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5、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中冲减。

扩展资料:

来料加工特点:

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辅助材料,制成品交外商销售,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

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辅助材料、主件、配件和包装材料,成品交外商销售,但原材料进口与产品出口分别作价。外商除提供部分或全部原材料外,还提供一些机器设备、工具、模具等,其价款一般从加工费中偿还。

采用来料加工贸易贸易形式,有利于充分发掘人力资源,增加外汇收入,提高工业生产技术,促进经济发展。进行来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布置在劳动力或土地费用较低、交通方便且进出口贸易自由度较高的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来料加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08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企业收到委托处理材料时:

不得进行会计处理,但收到的委托处理材料应在记录簿中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扩展资料:

企业应设立“委托加工材料”主题,以说明委托加工材料的增加或减少及其余额。

由于技术和设备的限制,企业有时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一些材料,以满足操作的需要,如将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铁加工成铸件等。送到国外单位的材料 处理虽然暂时离开企业,但仍然属于企业的库存。

企业委托给其他单位的材料实际成本包括:

1、处理消耗品的实际成本;

2、支付手续费和往返交通费,杂费和保险费等。

3、缴纳税款,包括应由委托加工材料承担的不可抵扣增值税和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7

第3个回答  2017-06-29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5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中冲减。
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
B、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C、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销售处理与A或B一致,只不过是要核算委托加工过程,分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和作价两种情况。
a. 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
b.作价。在发出加工时,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按原材料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称
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成本)
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外币按入库日汇率)
D、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原则上按销售比例分摊,按分摊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来料加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料加工出口时:
借:应收外汇款-工缴费 应付外汇款-国外客户
贷:其他销售收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进料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外汇款-国外客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