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连续上12小时班的法律法规

如题所述

如果孕妇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是明显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仅仅是孕妇,就是一般人的,每日工作也不应超过八小时,特殊情况下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每天十二小时工作制违反了法律,法律规定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正常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因此一天十二小时工作制违法了劳动法。
法律分析
目前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结合上述规定,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双休日是百分之二百,国家法定休假日是百分之三百。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劳动者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向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者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建议先找单位协商,补偿加班费,并且之后规范工作时间。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适宜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即可以实行按周、月、季度的方式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总体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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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8
首先,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需要与劳动者事先协商,在与劳动者协商之后安排劳动者加班。而对于已经怀孕的孕妇,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安排其加班的。所以,如果公司要求孕妇加班的话,该孕妇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假如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加班的话,孕妇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举报该用人单位的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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