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社保,往老家转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在北京交社保,往老家转需要的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减员原因注明:养老—“转外省申请中断”,医疗—“转外埠”,单位加盖公章;


2、《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个人申请》一式三份,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写明联系方式,单位加盖公章;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北京社保转外省需要的材料是一样的


相关规定:

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外地社保转移回本地社保流程

1、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我们所在的单位开出离职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

2、开出离职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

3、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

4、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这样社保就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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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8
你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还有终止合同书,到北京社保中心打一份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老家的社保中心就可以了,你也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热线12333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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