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的公司,在内地招聘员工, 公司说没办法签合同,因为内地没有分公司. 我们怎么办呢? 如何才能签到劳动合同?
公司是属于境外公司,在国内的政府部门没有做任何登记. 内地没有办事处,公司也不想在内地办任何办事处或者分公司什么的. 做为他们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去签合同呢? 我们的工资都是由香港那边汇到员工个人帐户的. 请知道者告知做为员工如何操作这事情? 一但公司撤走了我们怎么索要赔偿? 已经3年了都无法签到合同,公司一直推说没办法搞的. 我们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每月领到工资要到换银行结汇的水单.这是我们领工资的证据. 如何做才能保证以后公司撤走了我们利益可以得到保证? 恳切懂劳动法的或者从事人力资源的朋友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