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我该怎么办?

我与前夫2007年因性格不合离婚了,儿子归我,没有财产分,几年后,2012年前夫做工程向个人借了三十万高利贷,几个月后前夫因病突然死亡,债主急了就把我告上了法庭,法官立即封了我的银行卡,把我离婚后辛苦赚的五万多冻结了,让我带着儿子身无分文,半年后,法官判我和儿子,前婆婆还钱,还封了农村的房子,把我卡里五万多也给偾主取走了,因为我穷,到处借钱上述也没用,当时我连死的心都有,想着十二岁幼小的儿子,近几年我每天精神恍惚的过着,时刻想着这桩冤案,我该怎么办?

你首先要确认这债务是你们婚姻存续时期的还是离婚以后的。如果确认是离婚后的,那么你应该没有帮助前夫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你上述事实属实,那么你完全可以寻求司法帮助,追回你的私有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婚姻法》相关条款你可以研读一下: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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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8
你已经不是他的继承人了,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儿子是你们的儿子,应当和前婆婆都属于他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没有遗产继承的话,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建议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律师援助,帮助办理上诉或者申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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