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DP增长率计算的一个问题?

根据网上数据得知,2019中国gdp总量是990865.00亿元,2018年是900309.48亿元,官方说法19年中国gdp增速是6.1%。
但实际我通过增长率计算公式计算,(990865.00-900309.48)/900309.48·100%=10.06%。
10.06%与官方数据的6.1%为什么会有差距,这差距从何而来,怎么解决呢

您好!一年四季度GDP都增长了3%,年化增长率就是:3%+3%+3%+3%=12%。这个12%是干什么的?——是统计年度GDP的总增长率用的。即:年化增长率=一季度增长率+二季度增长率+三季度增长率+四季度增长率。又假如:2016年,估计的GDP增长率为:1季度增长率3%+2季度增长率4%+3季度增长率5%+4季度增长率6%。那么,2016年1-4季度估计的GDP增长率:3%+4%+5%+6%=18%。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核算频率:核算频率为季度,中国从1992年1季度开始核算季度GDP。目前,季度核算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从2011年1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各季GDP环比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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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31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DP增速6.1%,是按可比价格计算,是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

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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