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受伤怎么办?很急!!!很急!!!

实在睡不着,非常急啊!今天我妈给我打电话说上周五我弟弟(亲弟弟)在工厂实习不知道怎么手指被弄成了粉碎性骨折,他是工程学院学工科的,所以在一家汽车工厂实习。出事以后学校已经垫付了所有的手术费用和医疗费,而且好像蛮积极,我是学工科的,对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懂,想问下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需要不需要做工伤鉴定,要不要向学校或者工厂要求赔偿,我妈妈说校方态度很好不想跟人家找麻烦这样是否可以?还有我弟弟现在已经做了手术打上了钢板什么的固定,医生说1年以后再做手术拆除,这后期费用找谁来负责?非常着急,希望这方面的专业人士给个详细的解释,越详细越好。
有保险的,但是对这类事情的处理不是很清楚,所以来问问各位越详细越好呀! 现在问题就是校方很积极很配合,而且也买的有保险,所以如何处理?

  您好:
  一、不需要做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实习生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因此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也就没必要做工伤鉴定。

  二、可以向学校、实习单位要求赔偿。此类事故按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处理。收集好医院诊断证明,学校推荐您弟弟到工厂实习的介绍信,各种花费的收据发票。

  三、放弃对学校的赔偿请求是可以的,但请您们慎重考虑该选择。

  四、所以,您们可与该工厂、学校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处理,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人生侵权来处理。即根据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本人是否存在过错,决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五、后期费用由工厂或学校支付。如果与工厂、学校和解、您们得在赔偿协议书上写明后期治疗费用的承担。如果起诉至法院,您们需要向法院提出后期费用由对方承担的请求及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六、该纠纷比较复杂,建议您们委托当地律师处理。祝您好运。
  松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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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6
搜集工作的证据,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按雇佣关系,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2个回答  2009-06-27
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却是依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解释,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虽然,对于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是否按工伤认定处理,我国尚无明文规定,但仲裁机关的认定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宽泛工伤范围,同时也符合建立健全劳动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因此仲裁机关依法裁定享受各种工伤待遇正确。
在劳动工伤认定上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

所以综合起来,可以向单位索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09-06-27
我给你一个比较可行的操作办法:

实习的,不是工伤,只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后期费用当然由学校和工厂来承担.但是,

在实践中,你若将后期费用写在协议书上,对方

一般是不肯签字的;所以,只须在在协议上写明

"该伤是因学校派往XX工厂实习期间受伤的,三方

均无异议".那么即使不写后续费用的承担,将来

若因该病治疗的费用,只要医院出具证明,仍然

可以作为追讨后续治疗费的依据.
第4个回答  2009-06-27
没保险么?工厂要赔偿的 应该鉴定工伤 后才能根据等级赔偿,不过还要看个人因素啦!如果工厂和学校态度好的话可以考虑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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