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朱优之《暗恋桃花源》全文哈

有次我在同学的杂志上看到朱优之写的《暗恋桃花源》,感觉很不错,谁有全文贴上,不胜感激!!

《暗恋桃花源》
作者:朱优之
我不喜欢“暗恋”这个词语,一点也不。但是预备文档之后,这个名字毫无预兆地横亘在所有乱七八糟的思绪前面。
来自一场话剧,这个艳情的名字有如乌拉尔山脉一般,只是桃花灼灼。
滔滔,你有没有看到?
大概是没有。
就算是桃花开到了教室,从讲台和黑板的边边角角里蔓延出来,再一直开到天花板,滔滔也未必会看到。
因为是理科生的缘故。
再妖娆的颜色也只能够勾起有关酚酞试验的联想,如果再深一点,那么PH值会达到多少多少。
对吧滔滔。
我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认识滔滔的。很多的记忆都可以找到原点,但是关于滔滔的却只是模模糊糊的,在一个笼统的世纪里摇晃。
大概是可以很概念化地说成——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滔滔可用功了。
那个时候我们班位置换来换去,有一个星期换到了滔滔边上。
那个时候滔滔绝大多数的时间趴在桌子上用一种接近执着的认真写很厚的习题书,物理或者化学,反正一定是我比较弱的科目,所以在我看起来十分的崇高。
那个时候我有个不锈钢的杯子,装满开水以后因为复杂的物理学原理,打开杯盖成为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咬牙切齿地使出吃奶的力气拧着杯盖,完全没有考虑到杯子里100°的开水有没有可能祸害到周围无辜的黎民百姓。
很显然逻辑严密的理科生滔滔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他从书堆里直起了脖子,转向我。
“我来吧?”
惊动如此勤奋用功的同学我真是有犯罪感,但是滔滔把冒着热气的杯子递过来的时候我忽然停止了这种负罪感。
他的眼睛里还清晰可见地划拉着物理线条,横七竖八的,很明显他是行尸走肉地帮了个忙。
我马上很小人地猜测他刚才是活学活用的哪个物理定律,举一反三开的杯盖。
我说谢谢的时候滔滔已经像一棵草一样种回了物理的泥土里,不可自拔。
那个时候我的土壤是比较贫瘠的,理化分数是比较营养不良的,所以人是比较怨念的。
那个时候比较怨念的我下课喜欢趴在桌子上睡觉——浓浓密密的头发遮住眼睛,可以到处张望。所谓这个“到处”其实相当狭窄——左边的滔滔的桌子。
那个时候桌子上总是执着地堆满了书,叠着重着,高达十五到二十公分(我的目测水平是比较丢人的),我的视线范围里就是那些饱受压迫的可怜的物理书化学书地理图册等等等等,卷卷的边角,灰灰的,黑黑的——后来我学历史,“三座大山压迫下的农民们”总是让我想起他们。
当然书比农民总是要幸运,他们只接受一座大山的压迫,那就是滔滔。
那个时候滔滔亘古不变地趴在书堆上写习题,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的只有他的手,握着一支手到擒来的笔,心安理得的专注样子,有的时候右手会离开一下,把可怜的笔送到嘴边,嘎吱嘎吱地很带劲地咬。本来我不知道右手他间歇性离开作甚,直到有一天滔滔问我借了支笔。然后晚自修结束后这支塑料笔满是牙印地放到了我桌子上,我很礼貌地冲他的“谢谢”微笑。
可怜的笔,虽然一再申辩没有被沾上口水,还是投入了垃圾箱的怀抱。
一定要原谅我,因为有的时候我也咬。
那个时候我有想过发明一种比较卫生的可以偶尔咬咬的笔。
那个时候天总是很蓝,但是日子过得一点也不慢。
比如说那个时候的春天是说来就来的,虽然没有桃花,但是吹到脸上的风会忽然变得软又温柔,教室里咖啡色的窗帘会在微熏的风里一下一下地扬起。
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那些慢条斯理的变化,潜滋暗长地埋伏在哪一寸的时光里。
那个时候滔滔可喜欢脸红了。
那个时候忽然开了每个星期一节的外教课,外教希望每位同学都有一个英文名字。都热热闹闹地去查字典,忽然有了自己的命名权,大家莫名其妙地小兴奋起来了。
外教课在一个无限春天的下午,就是那种懒洋洋的太阳照你,会舒服地眯起眼睛的下午。
大家欢欢喜喜地走到黑板前面:“my name is……because it means…….”有的说因为名字里有一个小小的笑脸,有的说因为是偶像的名字,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我琢磨着从“Jim Lucy Lily 还有LiMing”里挑一个,鉴于Jim是男名,而LiMing是汉语拼音,我只剩下Lucy 和Lily这两个相当俗气的选择了。
犹豫抉择之际我忽然听到“MY NAME IS TOM”这样的原则一致,惊世骇俗的表达。
懒洋洋的春风在我的指尖一带而过,吹面不寒地拂向讲台。
黑板前滔滔腼腆地,故做镇静地向大家解释:“I choose this name because my Chinese family name is Tang……”
他手上的白色粉笔别向黑板,无意识地在TOM这个名字上画了一个娴熟的圈。
可能是因为那个动作很好看,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名字很简单。
反正我就是忽然记住了。
那个时候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怎么就有了错觉似的桃红不易察觉地妖妖娆娆。
那个时候我们很快就分班了。我毫无悬念地读了文科,滔滔一样毫无悬念地留在了理科。
那个时候读了文科,土壤相对地小肥沃起来,我很快不怨念了——下课不再趴着睡觉,而是在一堆很冷很冷的笑话里笑得不可自拔。
那个时候小日子过得开心,在理科班里所有事情都变成了无限的遥远——滔滔像上个世纪的半张报纸,在某一扇满是尘灰的厚重的石板门下,又因为没有存在的意义而被丢掉。
那个时候天还是比较蓝的,但是日子开始越跑越快,一个回头我们就站在了硝烟滚滚里,摩拳擦掌地准备六月里的纵身一跃。
那个时候已经不知道季节是怎么换的,只掉落一点点的碎末。
那个时候我掌握着矛盾论的精髓,严格划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还有他们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大致是这样的:主要矛盾是高考,其主要方面是文科综合,次要方面是英语;次要矛盾是模考,其主要方面是第二轮复习,次要方面是今天能做两套还是三套卷子——就是这样的,昏天暗地。今天拼掉的任务,明天立刻卷土重来,债滚债利滚利,谁也别想喘过气来。
冬天的时候我开始没日没夜地泡图书馆,除了上课吃饭,所有的时间都赖在没有暖气的自修室。
那个时候天天是阴天,到现在我走进自修室都还感觉得到是阴森森的,真的是冷,手压在桌面的地方会冻得生疼生疼。
那个时候赶上了一个晴天我的心情就会无限大好一派明媚,吃完饭晃悠着芦荟酸奶回到自修室。
高大的落地窗毫不吝啬地迎接了正午12点的阳光,自修室奶白色的干净地面也被照的睁不开眼睛,懒洋洋地打着盹。
我几乎错觉春天了。
我喜欢冬天这样撒谎,然后自己这样上当。
我坐回自己面朝窗户春暖花开的位置,开始在地理图册上弯弯曲曲地画长江还有黄河,然后给他们写上沿岸城市。但是我这种意志薄弱的人遇上这样好的太阳结局往往只有一个——黄河远上白云间,该人睡得香又甜……
当枕头的右手,五个指头都被压成了成酱紫色的时候我悔恨交加地决定醒过来。
我费力开了一缝的眼睛,看到一团黑色的阴影挡住了我的太阳。投影有一个圆圆的脑袋,初步判断为人形。
我直起身子,张开眼睛,到底是谁的脸那么大。
黑影手忽然一动,一道金灿灿的明亮到刺眼的光线直直扎到我朦胧的睡眼里!
我当然没有应声而倒,就是眼泪一下子出来了,在泪花闪闪的模糊里我还是认了出来对面的滔滔。
亘古不变执着式的认真,专注地盯着面前的物理《走向高考》,在空白的地方争分夺秒地排着演算草稿。
握笔的手很专注,写字的笔也很专注,另一只手上银色的手表滴滴答答走地一样很专注。
阳光高高地从他后面的落地窗上泻下来,滔滔整个的人沉浸在他的物理中,沉浸在一种说不清的专注的光芒里,熠熠生辉。
熠熠生辉。
那个时候我刚睡醒,然后用了整个中午的时间画完黄河,标注错7个城市的名字,浪费好多纸。
我提前了大半个小时离开图书馆。把废纸头什么的一起放到原来装酸奶的袋子里,收拾了一下,乱七八糟地抱着书书本本,落荒而逃。
但是出了图书馆的门我马上意识到太阳还是很好的,但是我的地图可能是要重新画的,没有写完的政治联卷是要赶快补起来的,英语的错题是要放到晚上整理的……等等等等主要矛盾风起云涌,我忧心忡忡的进教室前居然没有忘记把吃完的酸奶袋子给塞到垃圾桶里去,了不起。
那个时候桃花绚烂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只是渔人要打渔养家糊口。
矛盾论告诉我们要先吃饭,再娱乐;先面包,再黄油。
回答正确。
那个时候依然跟陀螺一样地疯转,而且相当自觉,抽都不用人抽。
我们齐心协力地像榨甘蔗那样榨着时间。大维研究出来从教室到食堂如果从篮球场走可以节约2分钟,强烈建议我改路线:每天走4趟,一趟两分钟,一天就是8分钟,十天就是80分钟,一个多小时,正所谓水滴石穿少年愁,阳光总在风雨后……
那个时候我想我们都离崩溃不是很远了。
那个时候已经要停课了,我们像一团抱在一起的芦苇花,惶恐地等着六月的一场飓风把大家吹散。班主任给我们放《真心英雄》:
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心中的梦,让真心的话,让开心的泪,在你我的心里流动——啦啦啦,啦啦啦啦——
大家全都哭的稀里哗啦的。
然后就真的停课了,空旷的教室,大家搬得零零散散的东西,弱弱地宣告着离别。
我还是呆在学校里复习,每天在寝室食堂图书馆之间穿来梭去。
那个时候吃过晚饭,已经学会按大维的指点,从篮球场的中轴线穿过。走完整条中轴线的过程,高速旋转的脑子是纯粹空白的——大概它怕转着转着就抽筋了。
那个时候夕阳是薄薄脆脆的,风是大得很春天的,篮球是很多男生在打的——一片喧闹的电影镜头中沉默穿过的主人公,忽然看到了一个篮球被高高地抛起。
高高抛起的篮球挡住了光线温和的汤圆似的夕阳。
光线温和的夕阳下是一双投篮的手——年轻,瘦削,逆着光,在挽起的深蓝校服的袖子外,显出一种说不清的好看。
那个时候滔滔很投入地打球,奔跑,腼腆地傻傻笑,一副安静的样子。
黑隐。
记忆在这里黑隐了。

等到光线渐次明亮,四周慢慢清晰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了“那个时候”。
志愿,学校,城市,档线,录取,酒会,灼热的夏天里关于高中任何再次地变成了上个世纪的大半张报纸,压在厚重的石板门下,灰尘厚厚的,而我心无杂念地到处游玩,晒得青黄不接,笑得没心没肺。
滔滔就像随手划在沙滩上一个莫名其妙的符号,潮涨了。
我看到一片平整的沙滩,不留痕迹。

片尾曲要伤感而旖旎地响起来了,画面是我家宝蓝色的屋顶,我一颗一颗地数着星星。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渔人他打完了渔,就忘记了那个桃花夭夭的地方。吃完饭,就只想睡个觉;拿着面包,就觉得有没有黄油都没有关系。
后来我在很远的城市心安理得地读书。
后来我有回过一次学校,去看老师,嘻嘻哈哈的。
后来我有很怀念地去图书馆的自修室,因为是学弟学妹上课的时间所以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我矫情地坐在那个时候的位置上预备回忆一点什么,但是忽然听见后面有门被打开,有人走进来的声音,我赶快趴在那里装做睡着了——免得被人无限好奇地盘问是谁啊怎么不去上课啊等等等等。
后来我听见有人走到我的桌子前面的声音,放下书,离开。
带上门的声音。
我直起身子抬起头,看到对面的的桌子上深紫色封面的《走向高考》。物理的。
在一片地地道道春天的阳光里反射着耀眼的光芒。
我忽然想起来那个撒谎的冬天和,上当的中午。
忽然想起来银色的手表黑色的底盘,高高泻下的阳光,写得飞快的公式,没有喝完的酸奶,自己费力画的黄河,写错的那么多的城市名字,草稿上撕下来的纸条……
厚重的石板门忽然吱吱呀呀开始移动,灰尘弥漫。

纸条上一遍一遍地一笔一划地写:我好喜欢你。

当然最后所有的纸片和酸奶盒子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
所以,一切都是作废的。
过期作废。
所以我到现在都不是太喜欢这个故事,因为没有尾巴。
不管是蝌蚪尾巴还是金钱豹的,我都无所谓,可偏偏就是没有。
所有的潜滋暗长的伏笔,所有的桃花夭夭的假象,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不见了。
这个故事,现实主义地不负责任地销声匿迹了。

后记
我用了不喜欢的名字和不喜欢的结局,觉得足够煽情了还是拿给大维看,大维伤感地说:那个时候哟——
证明过煽情程度我又拿给滔滔看,以为他会感动得热泪盈眶泪如雨下泪水滂沱至少神情凝重,谁知道他笑得喷薄而出五官走形肠子打结简直乐不可支,我愤怒地看着这个侮辱我事业的理科生。
他好不容易停下来,简洁地评价了我辛辛苦苦敲出来的4768个汉字:撒谎噢——

是这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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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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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949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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