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如题所述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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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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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19
现实困惑
方某是某工厂的职工。2010年7月22日方某爬高作业时,由于握着的盖子上把手断裂,他失去重心摔了下来,当场昏迷。后经医院诊断为不完全脊髓损伤,下肢截瘫。从此他每天都卧床休息,由妻子照顾起居。为了照顾她,妻子辞去了工作,夫妻俩都没有了经济来源。方某住院时单位领导来看望他,他曾问过工伤赔偿的事,但当时领导让他安心养病,说等病好了再算。9月6日,领导答应先给方某一部分钱做生活费用,但却说是暂时借给他,将来会从赔偿中扣除,还让他写了一张借条。那么方某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答疑
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参保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方某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在接受治疗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享受原工资福利,在指定医疗机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方某的病情可能在四级以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的规定,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伤残等级享受21个月至2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其标准按伤残等级确定为本人工资的75%—90%不等,而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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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3-29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3)第43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7-06

项目包括:1、造成一般伤害: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除第1点外,还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3、造成死亡:丧葬补助金、伤亡补助金、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宣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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