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购买的金税盘(含税价格为200)和技术维护费(含税价格为280)这分录怎么写~

1.小规模购买的金税盘(含税价格为200)和技术维护费(含税价格为280)这分录怎么写~
2.购买航天公司会员服务费分录怎么写?可以抵扣吗?
3.当月开票一万三。那我金税盘的费用可以抵扣掉吗?

一、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金税盘跟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分录是:

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管理费用(红字)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

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会计分录为:

(1)购入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

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凭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购买航天公司会员服务费分录

借:管理费用 ---会员费

贷:银行存款等

三、当月开票一万三,在起征点以内,不交税。

四、金税盘的费用可以一次性抵扣掉。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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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7

购买税控设备费用及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递减增值税。

相关规定:财税[2012]15号文件,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1、购买金税盘和技术维护费分录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2、购买的航天会员服务费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票13000,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480税控费用可以留到以后进行递减。

例1:当期应纳税额是400,只能在当期抵减400,剩余的80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00

贷:管理费用  400

例2:当期应纳税额是500,减480,本期应补税额20,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80

贷:管理费用  480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抵减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实际发生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抵减当期税额。

当本期发生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纳税人缴纳了2018年的维护费280,当期应纳税额为1000,直接一次性抵减完毕了,填表如下:

2、纳税人缴纳了2018年的维护费280,当期应纳税额为200,只能够在当期抵减200,剩余的80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填表如下:

如果下期仍然没有产生应纳税额,则16,行不填写数字。直到有了应纳税额,比如下期应纳税额又是1000,则把最后的80抵减了,填表如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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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2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初次购买时,假设金税盘含税价200元,维护费280元

会计分录为借方:管理费用-办公费 480,贷方:银行存款  480

2、转入抵扣进项税时

会计分录为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80   借方:管理费用-办公费(红字)480。

若该小规模纳税人为第二次购买金税盘和维护费,则会计分录直接取上述第一条所示即可。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需要在应交税费-增值税下设三级明细科目,减免税款,即“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款”来进行递减税额的核算。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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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27

1、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红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

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购买浩天公司会员费分录:

借:管理费用 ---会员费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金税盘的费用可以一次性抵扣掉。

3、当月开票一万三,在起征点以内,不交税。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

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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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4-21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金税盘跟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分录是:

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管理费用(红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

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扩展资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490元降为200元,报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230元降为100元。

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有关单位,向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收取的费用,由每户每年每套330元降为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注意,这里指的是价税合计金额,不要剔除增值税;

可以“全额抵减”)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第一行第二列“本期发生额”中,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将当期实际发生额填入第一行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并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栏;

当本期发生额大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入第一行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并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同时将本期不足抵减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第一行第五列“期末余额”中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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