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谁写的?高鄂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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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先问大家一个问题:《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估计十之八九的朋友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高鹗啦!”此时你们的心里大概还有这样的潜台词:“这事儿地球人都知道嘛,多此一问!”
不错,在现今的通行本《红楼梦》封面上,都写着“[清] 曹雪芹 高鹗 著”,很多读者也默认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这是一个由学术权威的错误论证造成的误会。
这位学术权威绝非等闲之辈,乃是被誉为“二十世纪的孔子”的新红学开创者-------胡适先生。
(一)
自从胡适先生《〈红楼梦〉考证》问世以来,广大读者几乎无条件地接受了他的论断:“高鹗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
而实际上,这个论断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有问题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并不是高鹗,也不是程伟元,而是另有其人。
有人或许不信,以为我是痴人说梦,那么我们就不妨首先回顾一下,胡适先生是如何得出“高鹗续书说”这个论断的呢?
首先,先生指出:“现今市上通行的《红楼梦》虽有无数版本,然细细考较去,除了有正书局一本外,都是从一种底本出来的。这种底本是乾隆末年间程伟元的百二十回全本,我们叫他做"程本"。”继而转录了程甲本上程伟元、高鹗的两篇序跋以及程乙本的“引言”(引文略,见后文。)。
“我们看上文引的两序与引言,有应该注意的几点:
(1)高序说"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引言说"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从乾隆壬子上数三十年,为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一七六二),今知乾隆三十年间此书已流行,可证我上文推测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之说大概无大差错。
(2)前八十回,各本互有异同。例如引言第三条说"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我们试用戚本六十七回与程本及市上各本的六十七回互校,果有许多异同之处,程本所改的似胜于戚本。大概程本当日确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故程本一出即成为定本,其余各钞本多被淘汰了。
(3)程伟元的序里说,《红楼梦》当日虽只有八十回,但原本却有一百二十卷的目录。这话可惜无从考证。(戚本目录并无后四十回。)我从前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但我现在对于这一层很有点怀疑了。
(4)八十回以后的四十回,据高程两人的话,是程伟元历年杂凑起来的--先得二十余卷,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又经高鹗费了几个月整理修辑的工夫,方才有这部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他们自己说这四十回"更无他本可考";但他们又说:"至其原文,未敢臆改。"
(5)《红楼梦》直到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始有一百二十回的全本出世。
(6)这个百二十回的全本最初用活字版排印,是为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的程本。这本又有两种小不同的印本:(一)初印本(即程甲本)"不及细校,间有纰缪。"此本我近来见过,果然有许多纰缪矛盾的地方。(二)校正印本,即我上文说的程乙本。
(7)程伟元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即是这一百三十年来的一切印本《红楼梦》的老祖宗。后来的翻本,多经过南方人的批注,书中京话的特别俗语往往稍有改换,但没有一种翻本(除了戚本)不是从程本出来的。
这是我们现有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历史。这段历史里有一个大可研究的问题,就是“后四十回的著者究竟是谁?”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考证《红楼梦》的一条说:
《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俞氏这一段话极重要。他不但证明了程排本作序的高鹗是实有其人,还使我们知道《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
……
我们可以总合上文所得关于高鹗的材料,作一个简单的《高鹗年谱》如下:
乾隆四七(一七八二),高鹗作《操缦堂诗稿跋》。
乾隆五三(一七八八),中举人。
乾隆五六-五七(一七九一--一七九二),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作序例。 《红楼梦》百廿回全本排印成。
乾隆六零(一七九五),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
嘉庆六(一八零一),高鹗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的同考官,闱中与张问陶相遇,张作诗送他,有"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又有诗注,使后世知《红楼梦》八十回以后是他补的。
嘉庆一四(一八零九),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自乾隆四七至此,凡二十七年。大概他此时已近六十岁了。
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我们可约举几层证据如下:
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
第二,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这一项不十分可靠,因为乡会试用律诗,起于乾隆二十一二年,也许那时《红楼梦》前八十回还没有做成呢。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
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他补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条说:
"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故张船山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
但这些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下面举例说明,略)……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注: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根据上面的引文可知,胡适先生首先从程甲本上程伟元、高鹗的两篇序跋中初步了解了程本的刊刻情况,继而根据俞樾的《小浮梅闲话》得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的结论。随之展开对高鹗生平的“小心求证”,获得了一些相关资料,最后结合后四十回内容的研究证明《红楼梦》确非出自一人之手。这就是影响广大读者近百年的“高鹗续书说”的最初论证过程。其后的新红学家们大多默认了胡适先生的这个结论,并以各种新资料和自己的论证来充实它。
但是,如果我们的头脑稍微冷静一点、态度稍微审慎一点、就很容易发现这个结论及其论证过程决非无懈可击。下面仅就个人所见略陈一二:
1、 首先,胡适先生在对程甲本上程伟元、高鹗的两篇序跋的分析中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程伟元在整理刊刻《红楼梦》过程中的作用,只是指出他是后四十回佚稿的搜集者------先生对此不以为然。显而易见,先生从一开始就把后四十回的著作权授予了高鹗。后面的所有论述,不过是对这个先入之见的论证而已。这无疑是学术研究的大忌,也给“高鹗续书说”制造了先天的致命伤。
2、 接着,先生根据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考证《红楼梦》的一条证明了程排本作序的高鹗是实有其人,并正式提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的结论。他的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小浮梅闲话》引录的张问陶《船山诗草 卷十六 〈辛癸集〉》中收入的《赠高兰墅同年》,原诗如下:
赠高兰墅(鹗)同年
(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
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白头。
这首诗的诗题小注不仅是胡适先生“高鹗续书说”的核心论据,也是后人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时论争的焦点------“补”是不是“续作”的意思?这一问题引发了无数的争议。笔者以为,我们不能单单去咬文嚼字,而是应该从大的方面来看:
首先,张船山和高鹗是乡试同年(按:二人都是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顺天府乡试举人,嘉庆六年(1801)又同任顺天乡试同考官,这首诗即作于此时。),但是至今没有证据证明他认识程伟元,因此在赠诗之时,张称高鹗是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整理者作为对同年的一种褒赞,无可非议。
其次,从这首诗来看,张船山和高鹗虽然是乡试同年,但是从乾隆五十三年至嘉庆六年,二人的交往是十分有限的,以至于“兰墅能诗,而船山集中绝少唱和”(震钧《天咫偶闻》)。因此在赠诗之时,作者才抚今追昔,有“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白头”的沧桑感受。从这首诗和现有资料来看,张船山并不了解程本《红楼梦》的整理刊刻情况,因此,对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整理情况的考证而言,这首诗及其诗题小注只能作为旁证,而根本没有作铁证的资格。
3、 胡适先生所举证据中的第二条,先生自己也并不很以为然,笔者对此不甚了了,不敢妄论,但是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一条绝对不能成为高鹗续书的铁证。

至于胡适先生所举证据中的第三、第四条,前人已经批驳。这里谨略述一二。
比如第三条,有人就举出胡适先生在 《跋<《红楼梦》>考证 》中提到的他得到《四松堂集》的经过予以反驳,兹引该文相关文字如下:
我那时在各处搜求敦诚的《四松堂集》,因为我知道《四松堂集》里一定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我虽然承认杨钟羲先生(《雪桥诗话》)确是根据《四松堂集》的,但我总觉得《雪桥诗话》是“转手的证据”,不是“原手的证据”。不料上海、北京两处大索的结果,竟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对于《四松堂集》,已是绝望了。有一天,一家书店的伙计跑来说:“《四松堂诗集》找着了!”我非常高兴,但是打开书来一看,原来是一部《四松草堂诗集》,不是《四松堂集》。又一天,陈肖庄先生告诉我说,他在一家书店里看见一部《四松堂集》。我说,“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罢?”陈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错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从大学回家,看见门房里桌子上摆着一部退了色的蓝布套的书,一张斑剥的旧书笺上题着《四松堂集》四个字!我自己几乎不信我的眼力了,连忙拿来打开一看,原来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因为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时的校改,删削的记号。最重要的是这本子里有许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诗文。凡是已刻的,题上都印有一个“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题上都贴着一块小红笺。题下注的甲子,都被编书的人用白纸块贴去,也都是不曾刻的。——我这时候的高兴,比我前年寻着吴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时的高兴,还要加好几倍了!
……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着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两天,蔡孑民先生又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簃诗社里借来的。刻本共五卷:
……果然凡底本里题上没有“刻”字的,都没有收入刻本里去。这更可以证明我的底本格外可贵了。蔡先生对于此书的热心,是我很感谢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着底本之日。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胡适先生认为“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然而他自己却在三日之内,获得一年来遍寻不着的《四松堂集》抄本、刻本各一部,而其中的抄本乃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这要比程序中所说的情形“奇巧”得多了,难道先生自己也在“作伪”不成吗?

而第四条“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他补作的苦心”。 其实这一点很好理解。正如程序中所言:后四十回佚稿“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程高二人并非把佚稿直接付印,而是对其作了一番整理补缀的工作之后才和前八十回一起予以刊印的;而且众所周知,程本的前八十回文字也与其他抄本颇有不同,这说明程高二人的整理对象其实是整部《红楼梦》,这就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工程了。而胡适先生认为高序中“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的“予……欣然拜诺,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一节,所说的正是整理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这件事。这当然更不足以成为“高鹗续书说”的铁证。
至于《考证》后文关于《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内容的研究,其目的本是“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这一点应该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与考证后四十回作者究系何人的问题并无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对胡适先生《〈红楼梦〉考证》中提出之“高鹗续书说”论证过程的分析,可以初步证实这个论断是靠不住的。

(二)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了解《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和整理刊刻过程的问题呢,

我认为,在没有更确凿的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我们自然要以当事人--程伟元、高鹗—的自述为主要依据来认识这个问题。那么这个自述材料,当然首推程本中的序跋和引言。
程甲本程伟元序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钞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原文如此)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始至是告成矣。书成,因并志其缘起,以告海内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为快者欤?
小泉程伟元识。
程甲本高鹗叙
《红楼梦》叙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
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 铁岭高鹗叙并书。
按:乾隆辛亥即乾隆五十六年。这一年冬至是农历十一月二十七日(本月月小),冬至后五日为十二月三日(西历1791年12月27日)。
程乙本程伟元、高鹗引言
引言
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
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钜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
向来奇书小说,题序署名,多出名家。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
是书刷印,原为同好传玩起见,后因坊间再四乞兑,爰公议定值,以备工料之费,非谓奇货可居也。
壬子花朝后一日,小泉、兰墅又识。
按:“壬子”即乾隆五十七年。“花朝”为农历二月十五日。壬子花朝后一日(西历1792年3月8日),距辛亥冬至后五日仅七十二天。

此外,高鹗还有一首诗,收在他的及门弟子华龄所编的《月小山房遗稿》中,诗全文是:
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
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
根据程高二人的序跋,程本的出世过程是:
1、 程伟元化数年之功,搜罗《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残稿遗篇,略具雏形;
2、 乾隆五十六年春,程伟元邀友人高鹗共同整理此书;
3、 同年冬末,红学史上首部一百二十回刊本《红楼梦》出版,是为“程甲本”;
4、 次年春,程高二人将程甲本修订再版,是为“程乙本”。
自程伟元邀请高鹗共同整理《红楼梦》到程甲本刊行,前后不足一年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要续补后四十回是不可想象的,虽然根据序跋所署的时间推算,程高两次排印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时间相隔只有七十余天,而程甲本一五七一页中,程乙本作了改动的有一五一五页之多。据统计,程乙本比程甲本增删字数达二万一千五百零六字,其中前八十回增删了一万五千五百三十七字。时间之短、改动之大,固然令人称奇,但是还不能因此断定程高二人能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把《红楼梦》后四十回续补完毕。因为续补的工作远比修订艰难而复杂得多,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综观以上三篇文章和一首七绝,程高二人从未以后四十回的作者自居,而是始终扮演着整理出版者的角色。而在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整理刊刻过程中,程伟元所起的作用显然远远大于高鹗:是他独力搜集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佚稿;是他约请高鹗共同整理出版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他实际上是这件事情的主持者,而高鹗不过是个“友情加盟”的闲散举人而已。

所以我认为,现在的通行本《红楼梦》所署的“曹雪芹、高鹗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它把参与后四十回整理出版工作的高鹗推上了续作者的高位,而彻底忽略了这项工作的实际主持者程伟元,若不是当年胡适先生把这种百二十回本定名为"程本",恐怕程伟元在普通读者心目中就连点影子也没有了。

那么我们下面要讨论一个问题:为什么同是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整理出版者,高鹗被推为后四十回的作者,而程伟元却默默无闻?

首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的作用。作为二十世纪中国第一流的学者和新红学的奠基人,胡适先生的考证成果对于红学界的影响是不可言喻的,而中国人自古便有迷信权威、崇信名人的积习,因而胡适先生对程伟元的忽视和对高鹗的重视直接“传染”了后世学者和读者。

其次,由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发端,人们开始重视并着意发掘关于高鹗的材料。近一个世纪以来,此类材料屡有发现,特别是大量的高鹗著作的出世,使人们对这个封建文人有了更加直接而深刻的了解,而程伟元的资料则寥寥无几,加之相关的普及工作不到位,也就难怪广大读者对他几乎毫无所知了。

还有一个近乎笑谈却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二人的仕途经历迥异。高鹗是三甲进士出身,历任内阁中书、汉军中书、内阁典籍、内阁侍读、江南道监察御史、掌江南道监察御史、署给事中、刑科给事中等职,自国子监“进士题名碑”至各种官方档案乃至《清史稿》都有相关资料可查。而程伟元不过是一个“东山隐士”(指既无功名官职,又不热衷此道的山林隐逸之士。),一生不曾为官,以致名不见经传。由此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高鹗的资料多而程伟元的资料少。而如上面所言,人们大多习惯于崇信名人,在胡适先生的考证成果深入人心之时,在程高这样两个人之间,人们自然倾向于为官作宰,著作传世的高鹗,而对于程伟元则未免有所忽视了。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胡适先生和后世学者和读者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程本序跋对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整理刊刻过程的叙述。所谓“熟视无睹”,这个规律在这里也是适用的。

既然程伟元和高鹗是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整理出版者,那么他们都做了哪些工作呢?后四十回中有没有他们续写的情节呢?
现摘引程本的序跋和引言相关内容如下:
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程伟元序)
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
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钜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

由此可见,程高二人对《红楼梦》的整理工作主要包括汇校、订补、编定等项内容:
汇校:主要是针对前八十回,由于此前《红楼梦》主要通过抄本形式流传民间,因此各种原因导致的文句差异便在所难免。程高二人汇集诸本,校阅改订也是理所当然。
订补:针对前八十回的文本差异,程高二人通过增删改补等方式,进行订正;针对后四十回,二人根据前八十回情节中透漏的各种“伏线”予以改订,使之前后呼应,这一点在我们读后四十回的时候已经得到证实了。
编定:作为第一部一百二十回“全本”的《红楼梦》,程高二人希望它能够成为这部小说的“定本”,为此他们下了很多功夫。比如第六十七回,各种抄本缺失及文本差异现象十分严重,程高二人便择善而从,“取为定本”。
(三)
既然程伟元、高鹗不是续作者,那么后四十回的作者究竟是谁呢?
相信许多读者和著名女作家张爱玲一样,对后四十回中人物描写的印象大抵就是八个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而公认的最根本的谬误则是结局与作者原意相悖,正如鲁迅先生所言:
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
--------------《中国小说史略 第二十四篇 清之人情小说》
可知后四十回确非雪芹原作。但是这作者究系何人,至今无从查考。在搜集整理后四十回佚稿的时候,程伟元“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原文如此)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
由此可见,程伟元所搜集的,是后四十回文本的断简残编,估计大多应该是时人的续作,而几乎不可能是曹雪芹的原稿,且这些残稿也未必出自一人之手。如此看来,《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就不仅仅是“无名氏”了,而是“大众”,非止一人,这就更加无从查考了。所以,“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原作者是谁”这个问题,只能是暂付阙如。

(四)
下面,我想就程高二人整理刊刻《红楼梦》的动机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程伟元、高鹗为什么要下功夫整理《红楼梦》呢?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提出了这样的观点:“程伟元与高鹗等人之续书是有政治背景的”。
周先生在《“六朝人物”说红楼》一文中说:
“这个“政治来由”并不是我捏造而生的。它是赵烈文亲聆大学者掌故家宋翔凤传述并记之于纸笔的。宋公说:《红楼梦》是乾隆晚期,宠臣和珅“呈上”,乾隆“阅而然之”的。原文可检蒋瑞藻先生的《小说考证》〔注一〕。

〔注一〕以下相关文字转引自周汝昌《曹雪芹小传》:
长洲宋翔凤(1776-1860),字于庭,是乾嘉时期的一位著名的常州派经学家,由他这里也传出一件颇为重要的"口碑"来。他说:
曹雪芹《红楼梦》,高庙(乾隆)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曹实楝亭先生子,素放浪,至衣食不给。其父执某,钥空室中,三年,遂成此书云。
(注:《能静居笔记》,蒋瑞藻《小说考证拾遗》所引。按此笔记,徐珂所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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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25
  在《红楼梦》的问题上,除了一直纠缠不清的前八十回的写作思想和脂砚斋及其脂批的内容外,还有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后四十回的作者、后四十回的写作内容以及后四十回到底写了多少回,这些问题一直困惑着人们。由于人们不明白后四十回的真相,于是大骂高鹗之风顿起;什么《红楼梦》原为一百十回,于是宝玉击柝为生、与史湘云结为“白首双星”的后卅回的所谓“真本”也应运而生。至于后四十回的宝玉中举、出家为僧,家道复初的一些问题自然也成为人们讨论问题的热点,也自然成为攻击高鹗的主要依据。�

  《红楼梦》后部到底还有多少回,以及所谓“真本”中宝玉与湘云结为“白首”伉俪的问题,我在前边已经谈过,我们现在来谈后四十回的有关其它问题。�

  一、高鹗补作的否定�

  《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俞平伯在他的《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回里写道:�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动摇。读者只要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

  (见《俞平伯论红楼梦》92页)�

  俞平伯的这一断语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看法,实际上也是红学界几乎公认的一个事实。这一观点不仅散见于周汝昌和其它一些人的文章中,而且《红楼梦》百二十回版本所署作者之名为“曹雪芹、高鹗著”也是这一方面的说明。�

  《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所补,这一观点来源于胡适,而且后来继续论证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的各种论据也几乎源于胡适的论据,所区别的不过是略有修补而已。�

  胡适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所补的第一条依据的:“《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是无疑义的”(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100页)。这一句话的意思,不外乎是,在所谓高鹗所补的后四十回的程本出现以前,根本就没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

  胡适第二条证据是,胡适在引用了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的“《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梦》。’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见同书103页)。由此认为“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见同书104页)。�

  胡适的第三条证据是:“程序说先得二十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见同书105页)。�

  胡适的第四条证据是:“高鹗自己序,说得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补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条说:‘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故张船山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同上)。�

  胡适的第五条证据是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内容不符(同上)。�

  对于胡适的第一条证据,这个是胡适的误会。因为胡适并没有看到另一个历史资料。据周春记载,他在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年)秋天,就有杨畹耕告诉他以重金购得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其文字如下:�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曰:“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围,闽中传为佳话。”时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

  (见周春《阅红楼梦随笔》)�

  从这一条材料来看,《红楼梦》百二十回本并非起自程本的乾隆五十六年(1791),而是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前就已有抄本。由此可见胡适的第一条证据不能成立。�

  对于胡适的第二条证据,也即胡适和俞樾皆依据的张问陶直陈的“《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我未见《船山诗草》和此一诗及注的全文,我在此不敢信口开河。�

  胡适的第五条证据,即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内容情节有矛盾。对于这一问题,我准备留作后边再谈。我现在想来谈谈胡适的第三条和第四条证据。�

  胡适的这两条证据来源于程伟元与高鹗作的序和七条“引言”。既然如此,我们不妨还是来抄一点序文和摘录人们常用的几条“引言”。�

  程伟元的序写道:�

  《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壁?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止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扬,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伟元识。�

  高鹗的序写道:�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壁,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而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即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程乙本”“引言”中写道:�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全壁。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板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阅者谅之。�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书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对于胡适认为程伟元序言中说的“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我认为胡适的此话未免说得太绝了一点,其所谓“铁证”恐怕也无所谓“铁”“不铁”了。远的例子我们不举,我们就以胡适的又一同人,也即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所补“无可动摇”的俞平伯为例为说明这一问题。�

  俞平伯在他的《红楼梦辨》中“附”了这么一文,题为《<红楼梦辨>稿之失而复得》,文中记述的是其内弟写的文章。�

  想起一段往事,当年平伯以三个月的努力写完他的《红楼梦辨》,精神上一轻松,兴兴头头地抱着一捆红格纸上誊写清楚的稿子出门去看朋友,大概就是到出版商家去交稿。傍晚回家时,却见他神情发愕,废然若有所失,稿子丢了!原来是雇乘黄包车,把纸卷放在座上,下车时忘记拿,及至想起去追时车已扬长而去,有如断线风筝无法寻找了。这可真够别扭的。他夫妻俩木然相对,我姊懊恼欲涕;当时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无巧不成书,过了几天,顾颉刚先生(记不很准了)来信了,报道他一日在马路上看见一个收买旧货的鼓儿担上,赫然放着一叠文稿,不免走进去瞧,原来却是“大作”。他警喜之下,当然花了些小钱收买回来,于是失而复得,“完壁归赵”了。看来,凡是《红楼梦》有关的各著总要和鼓儿担打一番交道——高鹗的续书不是也说偶然从鼓儿担上买得一部残稿吗?我于是深有感焉。嗟夫!万物得失之间,往往出于偶然;而偶然之一得一失,又往往牵系着人之命运。平伯及我姊之一生,在很大程度上实与其《红楼梦研究》密切相关;至于为祸为福,则殊难衡量,也不必深论。要之,平伯其人不待此书而传,而此书本身则为必传之作,是则可得而言者也。�

  事隔六十余年,倾以此稿示平伯,得复书云:“所述《红辨》失稿往迹,不胜感慨;且已全然忘却,若他人提出,我必一口否定。文字甚佳;如褪色照片重加渲染,不亦快哉!稿子失而复得,有似塞翁故事,信乎,一〓一啄莫非前定也。垂老话旧,情味弥永;而前尘如梦,迹之愈觉迷糊,又不禁为之黯然矣。”�

  若书于 年 月�

  (见《俞平伯论红楼梦》324~325页)�

  文字是抄得长了一点,但从这里可以说明一个问题,世间往往有一些超出人意料的“奇巧”之事,这倒并不是什么迷信,它是一种偶然巧合。俞事如此,我们为什么就要肯定程序中所说的“后又在鼓担得十余卷”为不可能呢?何况程伟元在竭力搜寻《红楼梦》的各种抄本,又与顾颉刚的偶得又有不同。�

  在引用了俞平伯的一篇“附”文之后,我倒奇怪的事,为什么俞平伯一直对此隐而不谈?为什么不用此条来印证胡适的程序“奇巧”一论呢?而且为什么俞平伯对騤若复书中还云“所述《红辨》失稿往迹,不胜感慨;且已全然忘却,若他人提出,我必一口否定”呢?我真有些不明白。莫非俞平伯确实有些不愿以俞之“矛”来击胡、俞之“盾”了。�

  至于胡适认为高鹗的序“说得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这个我一点都没有看出来。�在这里,我倒觉得人们虽然经常引用并论证了这几条“引言”,但人们却忽略了几个问题。�人们的思维好像“程乙本”的“引言”里说的,只有“前八十回”才“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即“前八十回”今再版印刷时,又“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的。而后四十回好像仅仅是“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而已。至于“引言”里的后四十回“且不尽掩其本来面目”一语,认为乃是一句欺人之话。�

  这是一个方面。�

  人们都注意到了“程甲本”和“程乙本”的排印时间只相差七十余天,但人们好像忽略了,在这七十余天,程高二个人,再加上雇用别人,对这几百万字(校阅,得几种版本加起来校阅)究竟能否全部“详加校阅”,并全部“改订无讹”的问题。�

  这又是一个方面。�

  对于以上所说的这两个方面,一、我认为程本第一条“引言”里所说的“程甲本”和“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也包括后四十回在内,并不特指前八十回。二、我认为“今复集各原本”,也自然包括后四十回的原本。三、由于时间有限,版本庞杂,文字浩繁,“引言”里所说的再版时“详加校阅改订无讹”一语,仅仅指程高二人的态度而已,但实际上却在七十余天绝对办不到这一点。四、我认为对于后四十回,程高二人在“引言”里所说的“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乃是一句实话,并非欺人之语。�

  “程乙本”在“引言”里的话,程高二人说的是否是实情,还是如诸红学家所说的乃是程高二人设的骗局,对于这一问题,最好的说明就是“程乙本”与“程甲本”的文字异同对照。我认为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也就是说,如果后四十回乃是高鹗所补,程伟元和高鹗所写的序并“引言”里所陈述的情况乃是一种伪托;那么,“程乙本”的文字肯定比“程甲本”的文字要越改越好,而不会“程乙本”的文字越改越糟。�

  对于这一问题,我查对了“程乙本”和“程甲本”的第八十六回和八十七回。我准备用这两回中的两个版本的文字变异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未查对以前,我先说明一下,我这里用的“程乙本”,乃是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出版的《红楼梦》版本;我这里所用“程甲本”,乃是199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出版的《红楼梦》版本。为注页数方便,简称1981年的人文本为“程乙本”,简称1990年人文本为“程甲本”。�现在我们来校对一下这一问题。�

  《红楼梦》第八十六回:�

  (一)在此回林黛玉“解琴书”一节文字里,“程甲本”写道:�

  (宝玉)一面瞧着黛玉看的那本书,书上的字一个也不认得。有的象“芍”字,有的象“茫”字;也有一个“大”字旁边“九”字加上一勾,中间又添个 “五”字;也有上头“五”字“六”字又添一个“木”字,底下又是一个“五”字。�

  (见“程甲本”1239页)�

  然而在这一节文字上,“程乙本”却将“中间又添个‘五’字”写成:�

  中间又添五个字。�

  (见“程乙本”1133页)�

  对于这一个“五个字”,还是“个‘五’字”的问题,林黛玉“解琴书”后边还有这么一段文字。“程甲本”写道:�

  宝玉道:“我是个糊涂人,得教我那个‘大’字加一勾,中间一个 ‘五’字的。”黛玉笑道:“这个‘大’字‘九’字是用左手大拇指按琴上‘九徽’,这一勾加‘五’字是右手钩‘五弦’,并不是一个字,乃是一声,是极容易的。……”�

  (见“程甲本”1240页)�

  “程甲本”这一节文字,“程乙本”全同。�

  从一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前一段话里的“程甲本”的“中间又添个 ‘五’字”为正确,而“程乙本”的“中间又添五个字”为错误。�

  这是一个问题。�

  在这里,还有另一个问题,是正确的东西却出在什么“程乙本”“引言”里所说的“不及细校,间有纰缪”的初版的“程甲本”里;而错误的东西却出在“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的再版的“程乙本”里。�

  难道这仅仅是一种排版的偶而疏忽?�

  (二)在黛玉“解琴书”一段里,“程甲本”黛玉话里有:�

  “书上说:师旷鼓琴,能来风雷龙凤。”�

  (见“程甲本”1240页)�

  而“程乙本”却写成:�

  “书上说:师旷教琴,能来风雷龙凤。”�

  (见“程乙本”1134页)�

  “程甲本”与“程乙本”这一处文字,虽一字之差,却谬在千里。“师旷鼓琴”来源于古典,“师旷教琴”却无出处。

  然而奇怪的是正确的东西又出自“不及细校”的初版的“程甲本”里;错误的东西又出在“详加校阅”的再版的“程乙本”里。�

  (三)在“受私贿老官翻案牍”一节的知县审问薛蟠一段文字里,“程甲本”写道:�

  知县叫提薛蟠,问道:“你与张三到底有什么仇隙?毕竟是如何死的,实供上来。”薛蟠道:“求老太爷开恩,小的实没打他。为他不肯换酒,故拿酒泼他,不想一时失手,酒碗误碰在他的脑袋上。小的即忙掩他的血,那里知道再掩不住,血淌多了,过一回就死了。前日尸场上怕太爷要打,所以说是拿碗砸他的。只求太爷开恩。”知县便喝道:“好个糊涂东西!本县问你怎么砸他的,你便供说恼他不换酒才砸的,今日又供失手碰的。”�

  (见“程甲本”1234~1235页)�

  这一处文字,“程乙本”却将“知县叫提薛蟠”改为“知县叫上薛蟠”,将“故拿酒泼他”改为“故拿酒泼地”,将“今日又供失手碰的”改为“今日又供失手砸的”(见1128~1129页)。其它文字全同。�

  对于这一处文字,“程甲本”作为初版,“程乙本”作为再版,按理说应该愈改愈好,本应将“程甲本”中的“过了一回就死了”改为“过了一会就死了,”这样方妥,谁知此处错误未改,却更改了“程甲本”原来正确的东西。�

  比如说“程甲本”中薛蟠说的“故拿酒泼他”一语就很对,“程乙本”中薛蟠说的“故拿酒泼地”一语就讲不通。又比如说“程甲本”中知县说的“今日又供是失手碰的”一语用词就很恰当,“程乙本”中知县说的“今日又供是失手砸的”一语用词就不恰当。对于这一问题,我想没有必要多作解释。�

  就这一处“程甲本”与“程乙本”文字的不同,也可以看出:为什么正确的东西却出现在“不及细校,间有纰缪”的初版的“程甲本”里,而错误的东西却又出现在“今复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的再版的“程乙本”里。�

  这也难道是再版排版的偶然疏忽?�

  《红楼梦》第八十七回:�

  (一)在黛玉“感秋深抚琴悲往事”一节里,“程甲本”关于宝玉昔日送给黛玉的手帕的文字时写成这样:�

  (黛玉)只见内中夹着个绢包儿。黛玉伸手拿起打开看时,却是宝玉病时送来的旧手帕,自己题的诗,上面泪痕犹在。……这黛玉不看则已,看了时,也不说穿那一件衣裳,手里只拿着那两方手帕,呆呆的看那旧诗。�

  (见“程甲本”1248页)�

  而“程乙本”却写成:�

  (黛玉)只见内中夹着个绢包儿。黛玉伸手拿起,打开看时,却是宝玉病时送来旧绢子,自己题的诗,上面泪痕犹在。……黛玉……手里只拿着那两方手帕,呆呆的看那旧诗。�

  (见“程乙本”1141页)�

  这里不论“旧绢子”也好,“旧手帕”也好,反正是一回事。但是“程甲本”却用得很对;因为前后两处皆用“手帕”一词。但“程乙本”却不然,前一句用“旧绢子”,后一句用“手帕”,这在用词称谓方面来说就很不一致。�

  这又说明“程甲本”用对了,而“程乙本”用错了。当然自然也反映出一个问题来:为什么正确的东西却出在“不及细校,间有纰缪”的初版的“程甲本”里,而错误的东西却出在“今广复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的再版“程乙本”里。�

  (二)此回宝玉、妙玉听黛玉“抚琴”一段文字里,“程甲本”写道:�

  二人走至潇湘馆外,在山子石坐着静听,甚觉音调清切,只听得低吟道:风萧兮兮秋气深,美人千里兮独沉吟。望故乡兮何处,倚栏杆兮涕沾襟。�

  歇了一回,听得又吟道:�

  山迢超兮水长,照轩窗兮明月光。耿耿不寐兮银河渺茫,罗衫怯怯兮风露凉。�

  (见“程甲本”1252页)�

  而“程乙本”却将“只听见低吟道”写成“只听见低琴道”(见1149页),而其它各个文字全部相同。�

  我们从此处抄录的“程甲本”文字和“程乙本”的文字对比来看,“程乙本”的“低琴道”的“琴”字乃一误字。�

  正确的东西又出在初版的“程甲本”里;错误的东西却又出现在细加校对后的“程乙本”里。�

  这难道也是简单的一个再版“程乙本”的排字偶然失误吗?�

  三、此回末关于“棋谱”一段文字里,“程甲本”写道:�

  (惜春)又翻开那棋谱来,把孔融、王积薪等所著看了几篇。内中“荷叶包蟹势”、“黄莺搏兔势”都不出奇;“三十六回杀角势”,一时也难会难记;独看到“八龙走马”,觉得甚有意思。�

  (见“程甲本”1255页)�

  而“程乙本”却将“荷叶包蟹势”写成“茂叶包蟹势”;将“八龙走马”写成“十龙走马”。�

  对此处的文字,我们暂不谈“程甲本”文字对,还是“程乙本”文字对,但是可以说明,“程乙本”决没有按“程甲本”文字简单的抄袭。�

  除此之外,还有这两个章回中“程甲本”每每用“衣服”一词,而“程乙本”却改写成“衣裳,”;“程甲本”每每用“和”字,而“程乙本”每每改写成“合”字。如“程甲本”黛玉叫雪雁将“小毛儿衣服晾晾”(见“程甲本”1248页),“程乙本”却改写为将“小毛儿衣裳晾晾”(见“程乙本”1141页)。如“程甲本”“黛玉道:‘你们就把那汤和粥吃了罢’”(见“程甲本”1247页),“程乙本”则改写为“黛玉道:‘你们就把那汤合粥吃了罢’”(见“程乙本”1140页)。这样例子屡见不鲜。�

  例子就不举了,我想有这些例子也够说明问题了。�

  “程甲本”是初版,“程乙本”是再版;而且据“程乙本”程高二人“引言”里写的,“程甲本”是“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而“程乙本”却是“复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的,那为什么“程乙本”在这些问题上还不如“程甲本”呢?而且愈“改”愈“讹”呢?�

  这一切到底为什么?�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以上这些“程乙本”上的部分错误文字虽异于“程甲本”初版;但它却与“梦稿本”上的错误文字完全相同。�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对于“梦稿本”一事,我在《版本问题》一章里已经申述过,也给大家复印了一页稿纸的复印件:它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稿本”。�

  看来,在后四十回的版本问题上,“程甲本”、“程乙本”与“梦稿本”的关系问题上,只能是这么一个事实:�

  (一)“程甲本”的出版是以“梦稿本”为底本,程高在“引言”里虽有“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但它毕竟还是花费了一定时光的,也即一年多的光景。所以“程甲本”还是改正了“梦稿本”一些错误的东西。如第八十六回黛玉“解琴书”中,“程甲本”将“梦稿本”的“又添五个字”校改为“又添个‘五’字”。又如第八十七回“抚琴悲往事”中,“程甲本”将“梦稿本”的“低琴道”校改为“低吟道”。�

  (二)程高“引言”里所说的“程乙本”企图“详加校阅,改订无讹”和“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的话是可信的。比如说第八十七回,“程甲本”在以“梦稿本”为底本排印时,很可能如同我们今天的《红楼梦》版本校阅者一样,由于在“棋谱”中根本就查不到“十龙走马”这一棋势,而“棋谱”却有“八王走马”这一棋势,所以程高二人在校阅此回时,依据“八王走马”,保留“龙”字,更改了“十”字,将“十龙走马”改写为“八龙走马”。但在再版“程乙本”时,为了恢复原“梦稿本”的“本来面目”,也仍然保留了“梦稿本”的“十龙走马”这一用语。所以就形成了“程乙本”、“梦稿本”和“程甲本”、在“十龙走马”和“八龙走马”用语上的区别。�

  (三)在再版“程乙本”时,程高二人确实力图恢复“梦稿本”的“本来面目”,所以有以“梦稿本”为底本,将“衣服”改为“衣裳”、将“和”字改为“合”字一些异字出现。但是,在校改时,也由于时间仓促(仅七十余天),所以在再版“程乙本”时,却留下了一些完全与“梦稿本”文字相同的不应出现的文字错误复原。它就如我前边说过的将“添个‘五’字”复原为“添五个字”,将“低吟道”复原为“低琴道”。�

  以上是对《红楼梦》八十六回、八十七回几个版本文字变异的校对情况。由于我手中没有“梦稿本”,我仅从胡文彬手中要来了八十六、八十七两个章回复印件,所以也只能查对此两回了。不过我想也足够说明问题了。�

  以上是“程甲本”“程乙本”、并结合“梦稿本”三个版本的八十六、八十七回文字变异的校对情况。�

  综如以上“程甲本”、“程乙本”、“梦稿本”三个版本文字变更的对比,我们将会发现“程本”程伟元和高鹗所写的序言和“引言”中的话是完全可信的。即后四十回确实为程伟元历年搜集所得;高鹗仅仅对后四十回作了一些“改订”。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后四十回为高鹗所补的问题;也根本不存在什么“梦稿本”的“后四十回,其未改前的原文系从高氏一个初稿本抄来,其删改的文字则是据一个高氏的修改本校改”(吴世昌的结论、抄自《初探》20页)而来的问题。这里只有一个:就是初版“程甲本”后四十回,是以“梦稿本”为底本,并在“细加厘扬”,即更正了一些错别字和语病之后方刊行的版本;而“程乙本”后四十回,则是力图恢复“梦稿本”原样,而又用“梦稿本”从新对“程甲本”作以仓促修订后才出现的复原版本。�

  从以上的研究,我们应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所补是不真实的;大骂高鹗之词也是没有道理的;程伟元和高鹗对《红楼梦》是有功的。当然,还有一个问题是,程伟元与高鹗二人并不懂《红楼梦》;若要真懂,恐怕程伟元,特别是高鹗绝对不敢如此卖劲的校刊并付印的《红楼梦》的。所以程高二人对《红楼梦》的贡献也完全是出于一种误解,绝不是有意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19
  《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鄂所写。
  高鹗(1758年—约1815年),字云士,号秋甫,别号兰墅、行一、红楼外史。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出版史、传播史上首个刻印本、全璧本——程高本的两位主要编辑者、整理者、出版者之一,清代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籍贯沈阳三台子,亦自署铁岭高鹗、奉天高鹗,其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
  高鹗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举,乾隆六十年(1795年)进士及第,历官内阁中书、汉军中书、内阁典籍、内阁侍读、江南道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等职。有《月小山房遗稿》《砚香词·簏存草》等作品传世。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至五十七年(1792年),高鹗应友人程伟元之邀协助编辑、整理、出版《红楼梦》程甲本、程乙本。自胡适作考证,红学界长期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系高鹗续成。
第3个回答  2007-01-25
前80回是曹雪芹 后面是高鄂写的
第4个回答  2007-01-25
通行本是高鄂的 但现在又流行原本的了 说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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