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户口本上的名字与出生日期可以改吗?

如题所述

符合条件就可以改。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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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0
户口本上的名字可以改一次!
但出生日期一般是无法更改的!
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明
证明你的出生日期!!
第2个回答  2021-08-1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那么你问的是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出生的日期可以改吗?那么个人觉得这个出生日期是没办法改的,那么除非你的名字呢,是可以改一下的,但是名字一定要到派出所去改
第3个回答  2021-08-10
户口本上的名字与出生日期可以改吗?这两个应该说是可以改的,关键是要看你最原始的证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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