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随迁子女学位派位是每年有一次机会吗

如题所述

是的,每年按积分高低进行派位。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申请人提交的合法稳定居住材料地址在海珠区;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的用人单位为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且申请人仍在该服务单位工作;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资料是通过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缴纳,且申请人在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通过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记得确认学位

在电脑派位结束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8: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制入学学位。确认学位后,海珠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获得民办学校积分制入学学位的申请人在完成录取确认后,须按录取学校的指引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点击录取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

获得小学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于2021年6月15日至16日内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获得中学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本区中学统一报到时间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按要求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区公办学校也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不参加积分申请,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自行选择到合法开办、且未满核定招生规模的民办学校为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以上内容参考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海珠区2021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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