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还会和2019年一样吗

如题所述

不一样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规定的通告

一、燃放时间

2018年2月8日(腊月二十三),2月15日(除夕)至20日(正月初五),3月2日(元宵节),共计8天。

二、燃放范围

全市除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重要临夏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各加油(气)站有关法律法规的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其余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种类

严禁燃放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和国家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产品及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污染较重的品种。

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规定的通告

一、燃放时间

2019年1月28日(腊月二十三)、2月4日(除夕)、2月5日(大年初一)、2月19日(元宵节),共计4天。

二、燃放范围

全市除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各加油(气)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其余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种类

严禁燃放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和国家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产品及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污染较重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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