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一直在家带孩子离婚孩子怎么判

如题所述

女方一直在家带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需要看是否有签订抚养权协议,如果没有协议的话,如果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一、女方一直在家带孩子离婚孩子怎么判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而对于孩子的归属,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三、离婚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你的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立案法官会核对原件。您也可以持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立案,这些护照同样能够证明您的身份。如果你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请律师到所在地的公安信息查询部分查询一下他的身份信息资料,作为立案的依据。如果他的户口与现在的居住地并非同一个地址,可能他的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提交他的经常居住地的住址证明材料即可,他的户口本就不需再提交了,以防引起立案人员反复审核询问的麻烦。
      (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你提交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你要注意,法院受理你们的案件,是以法律规定的管辖地域作为依据的,而不是一定要在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法院作为受理你们案件的法院。如果你的结婚证不在你处,或被他她掌握,你只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一些婚姻登记的材料用以证明夫妻关系即可。这些材料的取得,需要你自己亲自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室,或者区县政府档案室调取的,并且,很多地方复印调取这些材料是不需要付费的。当然,有些地方也象征性地收些工本费,比如,复印一张一元,或者索取十几元不等的相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三)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如何列写我们已经在上一个问题中详细探讨,这里就不再重述了。财产清单你也需要准备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转对方当事人一份,还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女方如果一直在家带孩子的,离婚时也要考虑其对家庭的奉献,对其给与一定的财产,孩子抚养也要考虑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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