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押金法律上的含义是什么?定金、押金可以退还吗?

如题所述

定金是指双方通过书面约定,为担保合同债权实现,由一方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在我国,定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至12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具有惩罚性,根据《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
关于网友咨询的问题,如果与中介签订了卖房合同,未收取定金,现在不想卖了,但合同中规定拒绝卖房需赔偿1万元,这通常是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中介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卖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减少违约金金额。
定金与押金有何区别?目前,我国法律未对押金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法律无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原则,允许当事人约定支付押金作为担保。押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 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属于担保物权范畴;2) 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押金是民间习惯采用的方式,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3) 定金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押金可以由主合同债务人或第三人支付;4)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押金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5) 定金具有制裁违约方的功能,押金仅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不具有双倍返还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给付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接受方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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