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从入职日期算吗

如题所述

年假不是从入职日期算的。
年假是按工龄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入职日计算。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均属于累计工作期间。累计工作超过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10年至20年的,年休假10天;超过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最新劳动法年假的规定是: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
1、安排补休或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2、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法定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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