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欢鲁迅的哪篇文章?为什么呢?

如题所述

我最喜欢鲁迅的《五猖会》。

这篇文章是《朝花夕拾》里的一篇文章,鲁迅在这篇散文里主要回忆了儿时的一件小 事。五猖庙有盛大的庙会,全家人一起去看。在临行前,父亲突然要鲁迅背会《鉴略》再去看,什么时候会背什么时候去。

鲁迅本来很高兴地要去玩耍,但因为这件事,先前的高兴劲,全没了。几十年后,父亲要求自己会背的《鉴略》只记得了前面十几个字,余下的内容全都还给父亲了。

鲁迅的老爹对待儿子的做法,很不符合儿童的心理。一至于在几十年后,还让鲁迅念念不忘,想不明白父亲那样做到底为了什么。现在的一些评论家都批评像鲁迅的父亲那样的做法,这不得不说是由于鲁迅的缘故,才使得父母们要做切合儿童心理的活动。

除了这一点之外,鲁迅在这篇文章里,还对家乡的盛会作了详细的考证。既有自己的新鲜记忆,也有古代典籍里的史料。鲁迅把这些内容安排在了文章的开头,使人在读的时候,疑心是他的兄弟周作人的文章了。

这篇文章不但保存了鲁迅儿时的乡野风俗,还把这些风俗和典籍里的资料想印证,使人看到了绍兴深厚的文化底蕴。现在连鲁迅笔下记录的风俗也一并消失了。但因为有鲁迅的这篇文章,使人遥想当年的盛况,不禁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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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7

说到鲁迅的哪一篇文章我最喜欢,我觉得应当就数鲁迅写的那篇《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吧!上学的时候看到他的这篇文章就感觉非常的激动,居然会有一个那么好玩的地方。

我想这篇《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之所以引起我的兴趣,就是因为那个时候年龄还小,而且这篇文章里面写到的,都是鲁迅小时候,在这个《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玩耍的事情,所以感觉非常的新奇,毕竟是一位文学大师写的东西能够吸引人也是非常的正常的。

我觉得我的小时候就因为看了这篇文章,对我的童年有非常大的影响,原来身边可以有这么多可以玩儿的东西,原来我们可以有这么多的乐趣。还记得鲁迅在文章里面说,有个长妈妈给她讲过的那个故事,不但让他非常的铭记在心,而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经常也会往我们家的墙头上瞄一瞄,会不会有美女蛇。

而他的文章里面提到的,何首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都给我非常神秘的感觉,因为我是北方人,人参见的不少,何首乌还真的没有见识过,所以我一直对何首乌,充满了好奇,终于在去年的时候,在某网站看到了有出售何首乌的,我还特别激动的买了几个回来,也算圆了小时候的一个心愿。

当然和鲁迅先生所描述的何首乌,还是有产挺大的差别的,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人形,只是一个大的根茎。

而且我小时候正好家里面也有一个院子,一到冬天下雪的时候,我就会按照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面写的那样,支起一个筛子来捕麻雀,还真的是捕到了不少,不过善良的我都放生了,但是确实是很有趣的呢!

第2个回答  2018-01-07

‍‍如果不是鲁迅粉,可能不会留意到《伤逝》。

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

女主人公叫子君,男主人公叫涓生,子君和涓生都是新青年,向往挣脱束缚,自由恋爱。

他们通过种种努力,突破了禁锢,真的开始建立起小家庭。

没多久,涓生发现,原本那个思想解放的进步女青年变得平庸了。

天天围绕着柴米油盐,谈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变得和普通的家庭妇女一般无二,在日复一日的婚姻生活中,渐渐变得庸俗而无趣。

“子君竟胖了起来……管了家务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

“子君的功业,仿佛就完全建立在这吃饭中……她似乎将先前所知道的全部忘掉了”。

“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

渐渐的涓生开始嫌弃起这个黯然失色的子君,想要躲开子君,向子君提出了分手。

子君黯然离开,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这也是鲁迅写得唯一一个爱情故事。

一个被嫌弃的女性的悲剧。

或许大家会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眼熟,没错,亦舒也是一个鲁迅粉。

亦舒书里的子君和电视剧集里的截然不同。

亦舒在《我的前半生》中,决心要给子君一个新的命运。

如果大家留意看《我的前半生》这本书,就会发现里面有一个情节,子君读了《伤逝》之后,叹了一口气说,“那是以前的子君,现在的子君不一样,没有涓生,也可以生存。”

亦舒笔下的罗子君不一样,即便是离了婚,也不吵不闹的接受了现实,逐渐不动声色的自食其力,一转眼又找到了更好的男人。

花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龙活虎。

子君找到生龙活虎的自己,离开了涓生,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和电视剧中的罗子君不一样,书中的罗子君对爱情,并没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也不会依靠任何人,去改变自己的人生。

对前夫,她也不会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关系。因为,不需要。

我并没有向他耀武扬威今日的“成就”,报复?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干嘛花力气去恨一个不相干的人,过去的事不必再提。——罗子君

这一次,轮到她嫌弃涓生了。

子君的命运在现代又获得了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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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1-18

我最喜欢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

《孔乙己》是鲁迅的短篇小说,描述的是一个落魄文人孔乙己的故事。孔乙己作为一个文人,受科举思想荼毒太深,为人比较迂腐,生活上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穷困潦倒,最终因为偷书被打消失的故事。

之前看的时候觉得孔乙己这个人很傻,后来又觉得很可怜,都是被社会害的,当然也有可爱的一面,就是在有钱的时候和没钱的时候的对比。非常鲜明。鲁迅先生的笔触非常辛辣,描绘很到位,人物刻画很有特点,跃然纸上。其实孔乙己感觉就像一个跟不上社会发展的小人物,最终被社会吞噬了。感慨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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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12-12
我最喜欢《朝花夕拾》。因为这里的故事非常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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