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欧洲中世纪谚语及其影响?

如题所述

简单说,假定国王是查理,他的附庸是伯爵杰克;而爵士骑士哈克又是伯爵杰克的附庸;那么,骑士哈克只听命于杰克,他并不是国王查理的附庸.假如杰克脱离查理闹革命,他命令哈克去打查理,哈克是一定会去的;相比之下,如果在中国,你是巡抚,你让你管的县令(注意,是所管,不是亲密的嫡系)去对抗皇帝,有可能县令忠于皇帝直接取你的人头去换赏.
详细地解释百度有:
从理论上来看,封君对土地拥有所有权,而封臣只有使用权,而且在死后必须归还.但现实与之大相径庭,封君很少能够真正收回土地,因为多层分封的关系,使得封臣封君之间彼此关系错综关联,而且土地零散,如果封君要收回土地则容易形成战争关系.所以,封土实际上变为可以继承、可转让、可买卖的私人财产.
(欧洲中世纪有句谚语说:“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反映了封君封臣制的从属关系:层层分封,依次互为主从.这种从属关系只存在于上下相邻的贵族等级之间,不能越级从属.)
而在中世纪,封君封臣的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就形成了义务关系,因此,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世纪“封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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