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最终被判了有期徒刑15年,很多人疑问,女子所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为什么没有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是因为女子故意杀人是激情犯罪,和具备主观预谋杀人有很大区别。而且受害者也有过错,她在生前破坏了他人夫妻关系,嫌疑人事后如实供述了罪行,有悔过表现,所以应该重轻处罚。
一、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女子名叫小雅,其丈夫董某因为长期和小颖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小雅与董某经常发生争吵。在某天晚上,小雅与丈夫吵完架,董某就独自跑了出去,小雅跟在后面发现董某又在和小颖见面,于是气上心头,就在经营店拿了一把小刀跟在小颖后面。在争执过程中,小雅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在小颖腹部捅了数刀,看到小颖想要逃跑,小雅追在后面又捅了对方背部、颈部和头部数刀。董某看见后,上前把刀子夺下,并且及时拨打了120。
二、案发前还有哪些细节?
案发前,小雅曾找过小颖,小颖和董某承诺以后再也不联系,但两人并没有信守承诺。小颖还经常拿着小雅和丈夫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开店,案发前小雅喝了酒,情绪和胆量都比常人大很多。杀人固然不对,但明知别人已经结婚,仍然不顾脸面和其在一起,已经违背了道德义务。
三、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像这种婚内出轨事件,现实中已经很常见了,但她们会选择理智的处理方法。作为妻子,自然难以接受丈夫有此行为,但有时候必须承认,并且尽快解决。当自己已经原谅了对方多次,对方仍然不忠诚,这时就没必要在花心思维持这段夫妻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