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分为四类:
一类包裹:自发刊日起5日以内的报纸;中央、省级政府宣传用非卖品;新闻图片和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三类包裹:不属于一、二、四类包裹的物品;
四类包裹:
(1)一级运输包装的
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
(2)
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3)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
2. 托运包裹有什么条件? 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包裹每件体积、重量与行李相同(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涉及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请在办理托运时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