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内容应全面反映审计工作过程的具体步骤?

如题所述

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内容应全面反映审计工作过程的具体步骤: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和保管、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的递交。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1、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资料,在编制上应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
其一,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
其二,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具体地讲包括:
  (1)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3)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简单记录。
  (4)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专业判断意见。
  (5)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6)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简洁。虽然审计准则未对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规范设计,但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执业规范指南给出了参考格式。
  (7)标识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8)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计算要准确。
2、审计工作底稿的获取要求
  大多数的备查类审计工作底稿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第三者直接索取的,或者由他们代为编制。对于这些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应做到以下要求:
  (1)注明资料来源。
  (2)实施必要的程序,对有关资料进行复核,以确认审计工作底稿与原资料的一致性。
  (3)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注册会计师在审阅核对以后,应形成相应的文字记录并签名,方能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4)注明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钩稽关系。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钩稽关系通过交叉索引及备注说明来加以反映的。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和保管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类整理和汇集归档构成审计工作底稿整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审计档案是注册会计师在规划审计工作、实施审计程序、发表审计意见和签署审计报告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并综合整理分类后形成的档案资料。审计档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历史资料和宝贵财富,应妥善管理。
  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审计档案和当期审计档案两种。永久性审计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的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如备查类工作底稿和综合类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报告、管理意见书。当期审计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只供当期审计使用和下期审计参考的审计档案,如业务类工作底稿和综合类审计工作底稿的其他部分资料。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
  审计工作底稿按照一定的标准归入审计档案后,应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审计档案保管制度,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对于永久性和当期审计档案的保管年限分别如下:
  (1)永久性审计档案应长期保管。
  (2)当期审计档案自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3)不再继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其永久性审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当期档案的保管年限相同。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审计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决定将其销毁。销毁时,应根据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与查阅
1、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
  为了维护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但由于下列两种情况需要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情形:
  (1)法院、检察院及国家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
  (2)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委派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2、审计工作底稿的查阅
  由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并经过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况下,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查阅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
  (3)联合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相互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4)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一)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内容
  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的内容包括:
  1.审计工作底稿从形式上包括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规范。
  2.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事项所引用的资料是否翔实可靠。
  3.各种审计程序是否按计划实施并取得相应的证据。
  4.各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5.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6.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4)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一般要求
(二)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不仅关系到审计效率与效果,而且也关系到审计质量及质量控制,是实施质量控制、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程序。因此,必须认真从事复核工作,制定明确的复核规则和要求。通常,复核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记录存在问题的答复与处理。如果复核中发现有不正确或不完善的问题,复核人应指示有关人员(主要是工作底稿的编制人)予以答复和处理,并做出相应文字记录。
  2.签署姓名和日期。每一级的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工作后,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规定的位置签署姓名和复核日期,以示分清复核责任,也便于上级复核人对下级复核人的监督。
  3.签署复核意见。各级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工作后应明确地表示复核意见,并签署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4.督促编制人员及时修正存在问题,完善补充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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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3
这与上述第一个问题是相互映衬的。注册会计师应在不同审计阶段中形成审计工作底稿,那么这些底稿如果予以系列化,就应该能反映出审计思路和审计轨迹,使人们通过审计工作底稿能够看到:审计工作经历哪些环节,某个环节上注册会计师从哪些方面进行测试,被测试事项的实际面貌如何,注册会计师如何发表意见等等。
第2个回答  2018-08-02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与上述第一个问题是相互映衬的。注册会计师应在不同审计阶段中形成审计工作底稿,那么这些底稿如果予以系列化,就应该能反映出审计思路和审计轨迹,使人们通过审计工作底稿能够看到:审计工作经历哪些环节,某个环节上注册会计师从哪些方面进行测试,被测试事项的实际面貌如何,注册会计师如何发表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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