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会计分录

我公司11月交纳2010-5-1至2011-4-30房租2400元,会计分录怎么作?可以一次摊销吗?谢谢高手。

不能一次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房屋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相关税收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以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当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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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7

不能一次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房屋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以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当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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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1-23
房租会计分录做法: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收到租金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支付租金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确认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账款应当按实际预付的金额入账。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将预付的款项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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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16

支付房租的分录:

预交租金时作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房租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分摊时按月数分摊,作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长期待摊费用—房租

收到房租的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第4个回答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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