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30
非常抱歉,我觉得是你错了。
你记住,如果你有一天可以改变你发现的问题。那你已经成功了。
如果你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看到许许多多让你觉得不合理,不近人情的事情,然后你选择离开,那时间会让你明白过来,坚持才是最重要的。
一个人如果能在撒哈拉生存5年,我相信他可以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生活。而且,他会觉得这些地方这是美极了。这不是扯淡,就你身边的人来说,成功人士你认识多少?
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叔伯嫂婶,你的同学老师的亲朋好友,有多少是社会上公认的成功人士?我相信不到你认识总人数的5%。
为什么会这样?我觉得是因为大家都在面对挫折的时候退缩了。包括我在内,我也曾经如此。可是,后来我想通了。一个新人不愿意去的地方,为什么还有其他的人在那里工作,就拿你现在工作的地方来说,里面工作的人有没有一脸的痛苦?我相信没有。难道你觉得他们麻木,他们无知,他们不会享福,他们不会选择?我相信他们要比你在这方面强得多。
你要学会坚持,这是你步入社会的第一课。而且,相信我,用不了多久,你会觉得那没什么,工资待遇在一天天的转好,员工对你的态度也在转好,老板开始重视你,你也开始感觉到被关注的快乐。而这些东西,是要坚持才能看到的。
加油吧!
第2个回答 2010-11-23
实习期有无工资是看你和公司的约定,一般是没有的,试用期有基本工资的70% 没有任何福利和补助的 ,试用期的时间呢也是看你签的合同是几年,一般的是见习三个月也有很久的我同学就见习一年,现在找工作不容易,如果是公司发展潜力好,而且试用期过后愿意签你还是可以的,放下身段。
第3个回答 2010-11-23
这样是玩文字游戏,触犯劳动法的,可以到当地人保局去投诉。
劳动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23
您好,这个问题您是对的,只是缺少点社会经验。
您下次去找工作就说您已经毕业了,工资和福利待遇事先就要谈好,并签署试用合同。
试用期合同的签定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