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提出筹建申请、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审查、验收申请、颁发许可证。
1、提出筹建申请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②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③拟经营药品的范围;④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2、进行初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申报材料审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4、验收申请
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③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④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⑤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⑥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5、颁发许可证
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