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定点药店怎么查询

如题所述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统称为“定点医药机构”。
      只有与医保部门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给医保参保人提供的医药服务才能纳入医保结算范围。
      对我们参保人来说,一般情况下,非急诊的情况下只有在“定点医药机构”里看病、买药,才能获得医保报销。
01 如何查询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国家医保局可以提供全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和全国定点零售药店查询服务!
1、全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1)点击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该服务。

      2)选择你要查找的省市,搜索框内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你还可以通过“距离”“医院等级”“是否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等条件,进行筛选显示。(按距离排序功能正在逐步完善中。)

      3)点击医疗机构名称,查看机构详情。
2、全国定点零售药店查询
      1)同样点击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该服务。

      2)选择你要查找的省市,搜索框内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你可以通过“距离”和“是否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等条件,进行筛选显示。(按距离排序功能正在逐步完善中。)

      3)点击药店名称,查看药店详情。
02 新增A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
      如果你是北京的小伙伴,刚好最近北京新出通知,新增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自6月2日开始执行。

政策原文:
      http://
      【增补医院名单】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博爱医院、北京丰台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市第六医院、北京市普仁医院和北京市仁和医院。
简单来说,新增的10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不用选择定点医院,也不再需要转诊,就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到医院就医并实时结算。
03 北京49家无需定点A类医院名单
      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是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药店。
其中,北京市内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49家定点A类医院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作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截至目前,北京共有49家A类定点医院,名单如下: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16、北京市健宫医院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20、北京医院2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2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23、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24、航空总医院25、北京市海淀医院26、北京市垂杨柳医院27、北京市昌平区医院28、北京市顺义区医院29、北京市平谷区医院30、北京市密云区医院31、北京市延庆区医院32、北京怀柔医院3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34、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35、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3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37、航天中心医院38、北京燕化医院39、北京市第二医院40、北京大学国际医院4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42、北京博爱医院43、北京丰台医院44、北京航天总医院45、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46、北京老年医院47、北京市第六医院48、北京市普仁医院49、北京市仁和医院
04 如何修改定点医院
除了A类定点医疗机构,大家也需要注意自己所选的定点医院:
      城镇职工可选择4-5家医疗机构(含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可选择4家医疗机构(含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那选择了自己定点医院之后,应该怎么修改呢?这里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情况。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1)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2)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退休人员既可通过单位,也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在“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医保查询”中“城乡居民定点”中进行修改。

      2)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3)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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