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个税计算方法

如题所述

工资总额个税计算方法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者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计时或者计件的工资;
2、单位发的奖金;
3、津贴和补贴;
4、加班加点的工资;
5、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职工的工资总额就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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