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如题所述

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是要走相应的法律程序的,在母公司下设立一个子公司,我们都知道,这个子公司是拥有自己的一套独立的运营方式和资金周转计划的,这个子公司是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又觉得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看似有一些关系呢?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母公司没有权利干涉子公司的运营和周转计划,但不是说母公司与子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资金里有一定的投资额度,可以理解为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成员中的一员。子公司的成立是经过正规的法律程序的,子公司相对独立于它的母公司,子公司拥有了一套自己的独立的公司运营方案,有企业法人的资格,并且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对自己公司的财产具有独立的使用和周转的权利。母公司之所以成立自己的子公司,这说明了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母子的关系,虽然母公司不需要因为子公司出现困境而提心吊胆,但是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些与债务或者是资金有关的条约和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子公司的债务和资金出现问题时,母公司就要按照与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相关条款进行一定的补偿和赔付。这是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来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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