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为了避让行人,而摔倒受伤可以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下班途中骑电瓶车摔倒,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但是本人不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本人要对该场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工伤。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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