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东方航空可以带酒,要求是只能带包装完好的2公斤。
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1、白酒:2公斤(包装完好)
2、发胶、衣领净: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3、摩丝、光亮剂: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4、香水:50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5、杀虫剂: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6、空气清新剂: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7、其它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8、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5支
9、安全火柴:5盒
扩展资料
乘机旅客须知:
旅客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乘机及安全检查等手续。为了旅行的顺畅,尽可能提前到达机场,并预留充裕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患病旅客、残疾人旅客、孕妇或犯人(含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予以承运。
处于传染期的各类传染病患者、有攻击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重度贫血患者、临产孕妇(单胎妊娠超过36周或多胎妊娠超过32周的孕妇)、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术后患者(术后十天内)不适宜乘机。
精密仪器、电器、体育运动用器械,旅客旅行中使用的折叠轮椅、电动轮椅等,以及导盲犬、助听犬、小动物(限家庭驯养的宠物狗、宠物猫、宠物鸟)、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上述物品只有在符合东方航空公司运输条件,并经同意后方可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东方航空-国内旅客须知
乘坐东方航空可以带酒,但只能带2公斤,并且要包装完好。
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具体如下:
1、白酒:2公斤(包装完好)
2、发胶、衣领净: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3、摩丝、光亮剂: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4、香水:50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5、杀虫剂: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6、空气清新剂: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7、其它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累计不超过1000ml或者1公斤
8、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5支
9、安全火柴:5盒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的注意事项:
旅客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乘机及安全检查等手续。为了旅行的顺畅,尽可能提前到达机场,并预留充裕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携带的托运行李应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绝收运或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
由于天气、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包括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自身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可向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安排膳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三)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航空官网-国内旅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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