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监狱制度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这些国家一般都有完备的监狱法规。有的国家采用单行的监狱条例,象日本、英国、意大利、瑞典等,有的国家在刑法典或刑事诉讼法典中专门规定“监狱与犯人”的章节,象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及历史文化的背景不同,监狱制度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试以两大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国、联邦德国、美国的监狱制度为主,对现代西方国家的监狱制度作一比较。
美国联邦监狱管理局是联邦刑事司法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卫社会。该局在执行其职责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监狱系统,分为最严、中等、最松三种程度防备设施的牢房区、重返社会的训练所、社团计划处。重返社会训练所和社团计划处帮助联邦罪犯服完刑后,容易重返社会。
在联邦教养设施中监禁的男女犯人都能得到各种教养和帮助,包括训导、工作、训练、教育和娱乐。监狱管理局的职责是在执法检察官监督下,对所有的联邦监狱和感化院的管理和规则负责。对所有被指控或认定犯有反对美国罪行的人或者作为证人或其他原因被扣押的人,供给合适住所并进行妥善监护。对被指控或者判定犯有反对合众国罪行的人采取警戒措施,进行教育和纪律处分。
法国司法部没有监狱行政司、附属监狱设施管理司、管制训导司,负责全国和海外监狱的管理工作。在司法部和内阁的领导下,监狱组织分布在全国九个地区,外加五个海外的监狱。联邦德国的监狱制度深受美国和英国监狱的影响。联邦德国现代的监狱制度,还保留着美国宾夕法尼亚、奥本制监狱及英国伦敦附近的帕顿维尔型监狱的遗迹。
例如,联邦德国少年犯监狱的发展就是以设在纽约的埃米尔教养院(这种教养院在美同是用来收容18—30岁的犯人的)为样板的。在联邦德国不定期刑仅适用于少年犯的改造,这种刑罚的适用是基于教育的和保护观察的目的。因为,在联邦德国不定期刑不仅作为刑罚而且作为一种社会防卫手段。美国法律中有关于青年教养的规定,在假释委员会内设有青年教养科,青年教养科定期举行会议,考虑监管与教养问题,同监狱管理局局长商量并向他提出对关押的青少年犯的一般监管和教养方针,提出在监督下有条件和无条仆地释放该青少年犯的建议,以及制订其他重要的决议。
西方国家有将犯人分类关押的制度。美国联邦监狱与感化院的设计和规模大小,限制于一个完整体系。该体系是按照犯人所犯罪行的性质、犯人的特点和精神状况明确地对犯人进行恰当的分类和隔离的,并且对入监的犯人,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不同的纪律措施、看管和治疗方案。加利福尼亚制度被普遍地认为是美国最先进的制度,它规定把罪犯送进接受指导中心。罪犯在那里受六个星期的测验和诊断。初次诊断关系到按关押的情况如何对各个罪犯进行分类的问题。
加利辐尼亚刑法典第50、79段规定:“分析性地考查分类工作,包括对每个犯人的科学研究,研究他的经历和历史,造成他犯罪行为的原因和对他的案情的建议,以及对犯人进行以改过自新和保护社会为目的的培训和雇佣。”美国监狱中设有分类委员会。分类委员会的建议对整个监狱都有约束力,看守人和监督人在委员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委员会可以作出下列决定:(1)是否将犯人调至其他监狱;(2)需要对犯人进行多长时间的看守,(3)分配劳动,(4)提出教育方案,(5)决定由牧师进行训诫;(6)提出娱乐方案。
在法国,对于触犯普通法律的犯人,是根据他们属于尚未定罪的未决犯还是已决犯而分别管理的。未决犯是指已被认定为犯罪,但尚未判决的人。未决犯的监禁生活待遇由预审官决定。这种人既不对其进行强迫劳动,也不穿囚服,他们被关押在拘留所,大约相当于在押犯总数的40%。已决犯就是那些在判决后服刑的人,他们相当于在押犯总数的60%。
法国所有监狱的作息时间并不相同,因为这是根据犯人的活动以及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而定的。犯人的一天,特别是从工厂返回途中,要经受多次搜查。伙食制度与其他单位(兵营、收容所、医院相似,然而监狱的经济预算很微薄,大多数监狱都设有一种要付钱的食堂。监狱内部设有法庭、审判违反纪律的犯人。这个法庭由典狱长主持,根据看守的报告提起控诉。共处罚办法是取消抽烟或取消看电影,直至关禁闭。一切处罚都应告知行刑法官;如属未决犯应告知预审法官。
几乎所有的西方国家的监狱里都存在犯人过于拥挤的现象,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犯罪率日趋上升所引起的。在美国的一些地方,监狱早已超过设计规定的负荷量了。挤在一间单人牢房里的,竞可达五人之多。于是,牢房里结伙把持之风盛行,最厉害的犯人虐待、折磨一般犯和非暴力犯。
但监所人员配备不足,狱卒不敢插手干涉。法国的监狱条例在地方监狱很难付诸实施。法国全国的监狱一般说来很少达到要求。在一些地方设有单人牢房。大多数监狱建在城里,既没有建筑物也没有空间用来进行劳动和户外活动。在一些地方,关押的犯人超过应押人数的两倍到三倍。此外,监狱中犯人的大量流动,阻碍了对每一个犯人进行社会的和医学上的精心治疗,阻碍了进行把他们释放在有利的环境中的准备工作。
法国全国大约有一万一千名监狱官员,平均每个狱吏要负责三个犯人。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看守(占大约五分之四强)、社会教育工作者、医生和护士、教师和职业教导员,也有后勤人员。此外,还有一些自愿的帮助者,象牧师和监狱的参观者。国家雇用的官吏须通过各种不同等级的考试,根据考试的水平来担负一定的职务。一般说来,在法国监狱管理局的晋升完全是内部的事情。狱政学校为全体官吏提供普通的或专门的教育,它也负责对国家雇用的官员的进修。为了提高狱吏的质量,近年来,选拔的标准提高了,特别强调医学和心理学的标准。法国有监狱工作者协会,这个协会与全国的监狱组织都有联系。
联邦德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看守和其他管理人员都很少受过教育。他们的报酬和社会地位与他们所从事的危险性很大的工作很不相称。微薄的薪水和在公众看来低下的社会地位使看守和其他管理人员、甚至于一些特别的职员象监狱医生和心理学工作者的招聘成为困难的事情。看守对犯人几乎没有权威作用。监狱看守的主要兴趣是在上层进行活动以便调离监狱。
可能有些人觉得来到监狱不仅有饭吃,食物都是非常好,还能获得许多免费的娱乐场所和医疗保险。还有很多同伴陪伴,对于一些穷人或乞丐来说,或许监狱是一个美好的“家”。
各地监狱差别很大,都是结合犯人的情况及监狱的特点,来安排工作,主要是密集型体力劳动,各种工厂、矿山、水产养殖、农业种殖,基本上都是苦活加累活,让服刑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实施改造,磨练心智,消除野心,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