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这个情况:
第一,就是典型的女方父母给自己女儿的房子,说了不是给你的意思就是给女儿的,而且月供也是女方家出的,也就是房子父母买,房贷父母还,这个房子是女方的。
第二,如果你以后也为这个房子出了钱,如果离婚分割财产,你可以得到之前你付出的那一部分。就是法律现在规定的含义就是毕竟买房子不是小事情,男女各方为房子出钱或者出力多少,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分多少,现在不能认为,说女方父母为女方买的房,房贷女方家还,男方没出钱离婚的时候想分割房子财产,不可能的。
其实,希望你也不要纠结这个问题,现在婚姻关系和以前比,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想要有自己的房子,靠你们俩口子的努力去争取。毕竟女方父母也是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受委屈,或者也不想给你太大的压力让你买房。所以如果咱们给不了女方多少,也不能阻止人家父母给自己女儿买房,要客观看待,不要在这件事情上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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