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家长付首付并且说明不是赠予男方家。每个月供也是女方家出。离婚男方有份吗?

如题所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这个情况:
第一,就是典型的女方父母给自己女儿的房子,说了不是给你的意思就是给女儿的,而且月供也是女方家出的,也就是房子父母买,房贷父母还,这个房子是女方的。
第二,如果你以后也为这个房子出了钱,如果离婚分割财产,你可以得到之前你付出的那一部分。就是法律现在规定的含义就是毕竟买房子不是小事情,男女各方为房子出钱或者出力多少,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分多少,现在不能认为,说女方父母为女方买的房,房贷女方家还,男方没出钱离婚的时候想分割房子财产,不可能的。
其实,希望你也不要纠结这个问题,现在婚姻关系和以前比,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想要有自己的房子,靠你们俩口子的努力去争取。毕竟女方父母也是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受委屈,或者也不想给你太大的压力让你买房。所以如果咱们给不了女方多少,也不能阻止人家父母给自己女儿买房,要客观看待,不要在这件事情上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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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2
没有,因为像这种情况法院也会综合考虑情况的,首先,首付是女方支付的,还特别强调不是赠与,那就说明人家本身防备着如果离婚的话,房产和男方是没有关系的,再加上每个月的房贷是女方出的,人家会有银行还款记录的。
哪怕是不管首付,还是每月月供,男方有出一部分钱,那最后女方也要补偿给男方的,可男方一分钱没出,那怎么可能有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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