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服务对象中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已持有石家庄市和鹿泉区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鹿泉区人才绿卡C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才绿卡(C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鹿泉区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服务对象中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已持有石家庄市和鹿泉区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鹿泉区人才绿卡C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四条 人才绿卡C卡服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有效期为5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后收回。对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因故不在本区继续工作的,聘用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区人才绿卡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回人才绿卡。对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行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区人才绿卡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注销人才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