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工资,为避开个税,公司给分成两个人的名字发放,那公司叫残保金不就多了吗?另外如果税务局查到一个名字下两份工资两份个税,是不是偷税论处呢?
假如已经用了会影响公司的残保金吗?
当然会了,北京残保金是要审核的。会和地税明细申报系统的年平均申报人数关联